推进安全责任保险 打造安全防控体系
- 发布时间:2015-09-17 15:32:05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湖北日报讯 记者赵峰 通讯员李伟 丁苛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备,是社会生产和群众生活不可缺少的生产装置和生活设施,但是特种设备的工作运行具有较高的危险性,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损害,而且善后处理复杂、处置成本大、责任风险高。特别是涉及公共场所公共安全的电梯,人们在生活中使用频繁,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容易产生人员伤残“赔偿难、处理难”的问题,加大了事故处理难度,严重的还会影响社会稳定。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赔付能力”;《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也对发展安全责任保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因此,推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是落实特种设备相关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管理有效性及做好事故善后处理的重要措施。推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有利于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预防和经济补偿功能,构建商业保险参与的特种设备事故社会救助系统,提高救助赔付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用商业手段实现责任风险的转移,推进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创新,是解决特种设备责任赔偿法律纠纷,缓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方式。
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我省各类在用特种设备达32万台(套),而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数量更是以年均15%的速度递增。随着特种设备的日渐增多,特种设备造成的事故以及潜在风险越来越大。当前,部分特种设备生产、维保和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不强,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时有发生;市民安全使用意识不强,各类危险行为屡禁不止;一些设备长期超期服役,带“病”运行,事故隐患严重,安全监察和检验力量不足,导致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或故障屡屡发生。
据了解,2014年,全国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283起,死亡282人,受伤330人,我省也发生了10余起特种设备相关伤人故障和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涉及众多伤者的抢救和伤亡者的善后处理和事故处理,既增加了生产、使用单位的责任风险和生产成本,又对社会稳定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很大威胁。
近年来,特种设备特别是电梯安全使用和管理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为切实加强和完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抵御风险的能力,充分利用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我省围绕推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正开展哪些工作?下一步将从哪几个方面着力,进而推动试点工作的全面开展?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专。
记者:请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谈谈省质监局如何认识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的重要功能与作用?
陈专: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探索将责任保险机制引入特种设备领域的途径和方式,将有利于充分利用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建立特种设备运行与保险良性互动、多方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促进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省质监局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质检总局 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以公共场所电梯等特种设备为重点,探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记者:截至目前,省质监局推进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的进展情况如何?
陈专:为有序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去年底我局与湖北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进行了动员部署;今年7月份联合湖北保监局完成了我省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试点保险经纪公司的选取工作。下步将指导试点保险经纪公司出台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综合考虑我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实际情况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优化保险条款和承保方案,选择信誉好、实力强、服务优的保险公司承保,合理确定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费率和责任限额,确定投保、理赔流程等。
记者:下一步,省质监局将采取哪些措施,大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
陈专:我局将深入贯彻“国十条”、“省九条”意见精神,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一起,坚持“政府推动、政策引导、专业运作、多方共赢”的原则,积极出台我省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建立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示范项目,合理确定投保费率和赔付标准,最大程度减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者的负担,并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和鼓励力度,营造浓郁的安全氛围,从提升保险覆盖率上下功夫,使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同时,我省将深入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生产法》,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快特种设备安全地方立法工作步伐,研究制定建立全省特种设备安全保险制度的配套政策文件,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深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控和坚决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推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试点步骤
成立领导小组
省质监局、湖北保监局共同成立推进湖北省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策引导,推动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科学、有序、有效开展。
选取保险顾问
由湖北省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选取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领域具有深入理论研究、丰富实践经验的保险经纪公司,作为湖北省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保险顾问,研究、组织、推动湖北省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制定试点保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由湖北省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保险顾问制定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实施方案,推进和指导全省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的实施和推广,协调解决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为特种设备责任保险顺利推行创造条件。
链接
什么是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
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安装、运行、保养等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由保险人负责赔偿依法应由保险责任主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按照“谁投保、谁受益”的原则,投保责任主体应当是特种设备的产权人、管理者、维保单位、生产厂家等安全相关单位和个人。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的试点范围及重点对象有哪些?
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的试点内容为全省公众聚集场所 (包括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的各类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以上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投保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同时,鼓励居民住宅小区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单位积极参与投保,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降低特种设备安全风险。
为什么要购买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
一是运用市场规则督促生产使用者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及时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三是推动全社会多元共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约束机制和事故赔偿社会救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