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将明确
- 发布时间:2015-08-21 06:40:06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北京8月20日讯 记者沈慧报道:国务院日前印发《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划》确定总体目标,到2020年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海洋空间利用格局清晰合理,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海洋保护区占管辖海域面积比重增加到5%。
《规划》明确三大目标。一是海洋空间利用格局清晰合理。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形成“一带九区多点”海洋开发格局、“一带一链多点”海洋生态安全格局、以传统渔场和海水养殖区等为主体的海洋水产品保障格局、储近用远的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格局。二是海洋空间利用效率提高。三是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海洋保护区占管辖海域面积比重增加到5%,沿海岸线受损生态得到修复与整治。入海主要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副研究员丘君认为,《规划》出台十分及时。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日趋复杂多样,由于入海河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近岸海域水质恶化趋势没有得到遏制。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差,80%以上无法满足所在海域海洋功能区的环境保护要求,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迫在眉睫。
《规划》确定海洋空间划分为4类区域,包括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其中,各类海洋自然保护区、领海基地所在岛礁等为禁止开发区域,该区域的管制原则是对海洋自然保护区依法实行强制性保护,实施分类管理,对领海基点所在地实施严格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移动领海基点标志。
此外,《规划》提出,要针对内水和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及其他管辖海域等的不同特点,根据不同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合理确定不同海域主体功能,科学谋划海洋开发,调整开发内容,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开发能力和效率,着力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实现可持续开发利用,构建陆海协调、人海和谐的海洋空间开发格局。
专家表示,《规划》的出台实施,标志着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实现了陆域国土空间和海域国土空间的全覆盖,对于推动形成陆海统筹、高效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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