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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将集中对抗战老战士走访慰问

  • 发布时间:2015-08-12 05:38:28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北京8月11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做好慰问抗战老战士等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入了解抗战老战士生活状况,对享受补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依据相应政策及时给予救助。

  通知指出,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各地民政、财政、卫生计生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上门看望、发放慰问金或慰问品、邀请参加纪念活动、举办座谈会、联欢会等形式,集中组织对健在的抗战老战士(含生活在大陆的国民党抗日老兵)进行走访慰问,以表达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褒扬他们为中华民族作出的重大贡献。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积极协调辖区内有关医疗卫生和社区服务机构,为抗战老战士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为抗战老战士建立健康档案、跟踪服务;要安排专项经费,为有需求的抗战老战士配发代步轮椅和助听器等。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为抗战老战士送温暖、献爱心,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通知强调,组织开展慰问工作,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体现党和政府对抗战老战士的关心和爱护,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要严格执行改进作风要求,坚持节俭简朴,反对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务求活动实效。同时,要把走访慰问活动同推动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各项优抚和救助政策落实到位,使他们幸福地安度晚年。

  根据中央要求,民政部、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向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具体发放对象包括: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军队离休干部、无军籍职工;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以上对象共计5万余人,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元。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向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工作,确保9月份前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到抗战老战士、老同志手中。民政部门要按照规定的发放范围认真审核发放对象,严格规范发放程序,精心组织发放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同时,要加强对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资金发放公正、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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