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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非保障性住房物业费放开

  • 发布时间:2015-07-30 09:30:47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用了13年的《广东省定价目录》终于要改版了。日前,省政府新闻办、省发展改革委举行《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以下称“新版定价目录”)新闻发布会。新版定价目录将放开小区住宅停车费、民办教育收费、非保障性住房物业费等多项收费,将于8月15日起实施。

  结合新版定价目录的实施,将稳步放开取消下放62项价格,加上去年以来已放开取消下放的75项价格,累计放开取消下放的价格达到137项,具体定价事项较2002年版定价目录减少66%。

  已经放开取消下放了75项具体价格,涉及电信、交通、教育、医药、房地产、农产品、中介服务等多个领域。此次结合新版定价目录出台实施,广东将进一步放开的价格有58项,如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车用燃气销售价格、甘蔗(糖料蔗)收购价、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价格、住宅小区和商业配套停车场收费、人才市场收费等。

  食盐零售价格、非保障性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民办(高中、初中、小学)教育收费等,并非立即放开,而是分步适时放开或在试点基础上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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