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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级财政业务实现全程动态监控

  • 发布时间:2015-07-14 09:26:30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海南省财政厅将信息技术手段嵌入到财政业务监督和资金运行中,实现对财政资金分配、支出、使用等各业务流程的实时监控、痕迹追溯,有效防止了财政资金在运用过程中的“跑、冒、滴、漏”。

  据了解,海南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自2013年10月启动建设,于2014年11月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实行省财政与所有省级预算单位资金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财政监督关口从事后前移到事前和事中,系统全面跟踪财政资金支付的全过程,并已全面监控到省直所有预算单位的资金支付行为。对财政专项资金而言,从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到资金拨付下达,每个业务流程都覆盖在监控范围内;对财政资金支付而言,从报账录入环节就向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发出预警提示,可以让公职人员心有所畏,在财政资金的使用上更规范、谨慎。

  该系统在全面分析评估财政业务流程风险级别的基础上,设置了项目资金分配及时性、分配进度、可执行指标支出进度、大额支付、大额提现、疑点支付等十余个监控点,对资金支付实行蓝灯、黄灯、红灯3级预警,实时监控财政业务流程各环节的异常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实行纠错处理、督办整改和问责处置。如,为了减少财务风险,预算执行中支付申请涉及现金报销的,额度大于2万元,产生蓝灯预警;额度大于3万元,产生黄灯预警;额度大于5万元,产生红灯预警。实行预算单位、财政部门、省纪检部门的三级灭灯纠错机制:出现预警灯,首先由预算单位经办人进行有关情况说明即一级纠错;送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审核即二级纠错,国库支付局监督处结合实际要求发起督办,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预算单位由其重新进行“申辩”;省纪检部门对所有财政业务处理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异常情况则发起督办即三级纠错。

  今年1月1日至5月底,省直各单位财政资金支付申请业务出现预警7759笔,涉及596个单位、预警资金22.43亿元,经审核暂不予通过的有445笔,共计5436.16万元。

  海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该系统是省财政与所有省级预算部门和单位互联互通的管理体系。对财政部门而言,财政资金分配更加公开透明,人为自由裁量权得到有效压缩,依托系统建立问责约束制度,定期汇总通报财政内部各业务环节对预警的处理情况,将其作为处室(单位)、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全面规范了财政内部业务操作流程,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对预算单位而言,系统全面跟踪财政资金支付的全过程,及时发现资金支付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对单位和个人形成制约威慑,促进单位重视财务管理,有效预防违法违规及腐败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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