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不断优化财政资金转移支付结构
- 发布时间:2015-03-27 06:54:13 来源:内蒙古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3月26日讯(记者杨帆 通讯员史生荣赵利锋)3月25日,自治区财政厅传出消息:去年以来,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我区不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去年以来,我区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对自治区资源枯竭城市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转移支付等办法进行了完善修订,加大了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2014年,我区累计下达各盟市、旗县各类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344.5亿元,比上年增加6.7亿元。对于符合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使用方向的项目,基本上避免了重复安排资金。对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8项政府性基金共计36亿元,全部统筹用于相关支出,同时统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1亿元。
与此同时,我区进一步加大了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的力度,对专项资金进行压缩、整合,并通过下划、转列等方式,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其中包括:清理取消政策到期的专项资金项目;将内容相近、目标相似的各类专项资金整合下达使用;逐步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进一步明晰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预算管理职责,今年预算安排中能列入部门预算的专项资金,全部进入部门预算,以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通过严格控制新增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对数额、补助范围和对象相对固定并可按因素法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
2014年,各部门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预留比例压缩到15%以下;取消专项资金48项,涉及资金10.8亿元;整合项目44项,涉及资金14.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