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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地税合作呈现三大亮点

  • 发布时间:2015-07-03 09:29:27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内的企业享受到国地税“一窗联办”的便利。

  本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夏税宣

  借联合办税降低纳税成本,借联合服务解决税收难题……本月起,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以下简称《合作规范》)全面试行,国地税合作也迈进了“1.0时代”。

  《合作规范》是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之后,税务总局根据税收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出台的又一个方便纳税人、规范税务人的规范性文件。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国、地税局联合召开的政策解读会上获悉,新规范主要包括纳税服务合作、征收管理合作、税务稽查合作、信息共享合作和其他事项合作5大方面内容32个具体合作事项,不仅实现了与现有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的有机衔接,也为地方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拓宽了空间。

  纳税人办税更便捷

  “推进国地税合作,首要目标就是要整合服务资源,加强服务联合,拓展服务领域,解决当前存在的纳税人‘多头跑’和重复报送资料等问题。”厦门国、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合作规范》规定了“联合设立登记”、“联合变更登记”等12项优化纳税服务方面的合作事项。在“联合办税服务”事项中,《合作规范》要求国地税通过互设窗口、互派人员、互设自助办税设备等方式,统筹办税服务资源,联合提供服务。

  在联合开展税收调查中,《合作规范》明确要求,国税局、地税局要共同部署税收调查,共享调查信息和结果,做到纳税人一次填报、税务机关一次采集,这样可以避免纳税人重复接受调查、重复填报资料,减轻纳税人和基层负担。

  征收管理更高效

  税务总局提出,到2020年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改革发展总目标。推进国、地税局合作,整合征管资源,实现管理协同、征管互助和信息共享,也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征管效能的重要创新举措,有利于切实减轻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办税负担,降低征纳双方办税成本。

  税务人员介绍,《合作规范》中规定了13项国税、地税征管互助方面的事项。比如在“委托代征税款”事项中,要求国地税互相委托代征,协同加强税收管理;在“协同开展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工作”事项中,要求国地税双方共享定额核定信息,协同开展定额核定和调整工作。

  税收执法更公平

  《合作规范》的实施,也让税收执法更公平。“推进国地税合作,一项重要的内容是要在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统一执法尺度,加强执法协作,规范执法行为,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据介绍,《合作规范》规定了5项促进公平税收执法的合作事项。比如,在“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事项中,要求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统一执法尺度,在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执行相同的处罚标准;对属于双方共同管理的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同一税收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一事不二罚”原则,以增强执法透明度,减少执法随意性。

  声音

  让投资便利落到了实处

  厦门旭初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首席合伙人林燕彬:厦门国地税合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推行的投资便利落到实处,让纳税人享受到了纳税便利、税法清晰易懂、执法透明高效的便利服务。

  国地税合作有更广空间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陈筠:从企业层面来看,国地税合作还有更广阔空间,建议通过国地税进一步合作,为企业搭建两个平台: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对国地税网站平台进行整合;二是建立联合办税服务平台。

  背景

  加强国地税合作

  为纳税人解难题

  我国自1994年起分设国税局、地税局两套税务机构,20多年来,国地税双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各领域改革全面推进,税收管理中逐渐暴露出纳税人“多头跑”、信息交换不顺畅和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为解决这类问题,在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厦门通过加强国地税合作,整合资源,联合服务,协同征管和执法,取得了较好成效,走在全国前列。

  数字

  国地税共同进驻

  7个政务中心

  早在2008年,厦门市国地税就开始探索联合登记,目前已累计办理税务登记证8.7万多个;目前,厦门市国税局、地税局共建有2个实体办税服务厅和7个国地税24小时联合办税区,并共同进驻7个政务中心,纳税人可以全天候自助办理国地税业务,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2015年,厦门国、地税局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探索“国地税一体办税”,方便纳税人,目前已办理1993户次涉税业务。

  厦门国地税联合创新扶持举措,与光大银行等8家金融机构三方合作推出税银互动守信激励措施,依据企业纳税信用级别推广“税银互动”产品,目前已为31户企业授信2.7亿元。

  回顾

  2011年,厦门国地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合作的通知》。

  2012年,成立厦门市国地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实行轮值制,由国税、地税局领导按年度轮流担任。每年由轮值方组织召开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各基层国地税局也纷纷签订合作协议。

  2013年,国地税联合制定了共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2014年,联合推出纳税信用评价办法、联合应对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联合与大企业签订税收遵从协议,提供更深层次的税收管理和服务;并联合开展税收经济形势分析,服务特区经济发展。

  2015年,厦门国地税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推出 “一窗联办”业务。

  延伸

  厦门国地税协作

  打造“办税综合体”

  《合作规范》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具体合作事项中进行创新。记者从政策解读会上了解到,厦门国地税部门近年来已尝试了多种合作方式和内容,亮点频现。

  厦门市国、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下一步,国地税不仅将落实好国税总局《合作规范》的32项要求,还将依托金税三期等信息化平台,尝试搭建共同的网上办税平台、网上服务平台,协同开展税收风险应对,实现双方服务、管理、稽查以及维权的全面深度融合,让纳税人真正实现一站式办税。

  纳税人学堂

  为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涉税政策,厦门国地税联合建立了联合培训辅导机制,并共建“纳税人学堂”,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宣传和培训辅导。每季度联合在“纳税人学堂”开办一期“新办纳税人基础税收业务培训”课程,共同为新办企业提供政策业务培训。两部门还建立了12366协同咨询机制,印刷分发了7.2万份囊括政策服务指南、需求调查表等内容的优惠政策宣传册。

  一窗联办

  厦门国地税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推出“一窗联办”业务,目前自贸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了3个办理国地税共同业务的“综合服务”窗口,纳税人在办理国地税共有的涉税业务时,只需现场取一个号,向一个部门窗口提出申请,由国地税工作人员内部流转受理业务,实现“国税地税一体办税”。

  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国地税还联合设立“税收服务工作室”,组建纳税专家“智库”团队,联合开展微信涉税服务,并联合为新办企业和A级纳税人开设“绿色通道”。目前共有2704户次的新办企业和A级纳税人享受到绿色通道服务。

  联合维权

  7月1日,湖里区国地税联合走进湖里区商会,为湖里区纳税人维权中心商会分中心授牌,在全省率先开启了由国地税部门联合,依托第三方平台,开展纳税人维权服务工作的模式。目前,湖里区国地税已合作成立纳税人维权中心航空商务广场分中心、红星美凯龙湖里分中心、吉家物业管理分中心、厦门SM商业分中心、厦门万达百货分中心、湖里区商会分中心6个维权点。各联系点分别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国地税部门联络,受理并代表纳税人提出意见、建议和权益维护诉求,反馈纳税人的涉税咨询、涉税纠纷、投诉举报以及法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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