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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税积极为纳税人减负提效

  • 发布时间:2015-01-14 14:31:37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对2014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通报,深圳地税纳税人满意度综合得分为80.13,在全国34个省份(计划单列市)地税部门纳税人满意度排名较2012年调查排名相比取得显著进步,名次提高14位,成为全国税务系统排名提升最快的单位,受到国家税务总局和纳税人的肯定。这充分表明了纳税人对深圳地税纳税服务工作的认可和赞许,也体现了深圳地税为民服务、便民办税的实践和成效。

  据悉,2014年,深圳市地税局将国家税务总局“便民春风行动”要求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进一步丰富服务内容、优化办税方式、健全服务机制,有力推动了纳税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办税体验全面改善

  随着信息技术在税收工作中的深度应用,纳税人的办税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各类涉税业务逐步从办税服务厅过渡到了电子税务局。为使纳税人享受到更快捷、更便利的服务,该局2014年又推出了一系列征纳互动的新流程、新平台、新渠道,大大改善了纳税人的办税体验。

  在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多功能的电子税务局的总体思路下,该局进一步完善了电子税务局功能,全面优化了网售发票与物流配送系统,通过更改购票首重限制、健全自动订单功能、增设自行打印购票信息服务、强化合并购票和物流咨询方式等,为纳税人网购发票节约成本,全面提速。

  4月1日,该局在全市正式上线“网银缴税”系统,将所有的纳税人,特别是个体户、小微企业和自然人纳入服务范围,深度拓展网上办税平台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功能,免除了中小微纳税人资金归集的成本支出。目前电子税务局已囊括办税、查询、咨询、管理4大类共130项服务功能。

  为不断满足纳税人对手机办税服务的新要求,该局还开发了移动税务局,推出包含公众服务、税务知识、办税服务三大类、30个功能模块的移动税务系统,通过手机为纳税人提供信息查询、涉税提醒、计税工具等特色服务,受到纳税人的普遍欢迎。同时,开通微信税务局,精心设置信息公开、自主查询、便民服务三大项以及最新公告、办税流程、发票真伪、征期日历、个税计算等十三个栏目,随时随地解决纳税人关注的疑难问题,满足了手机用户的使用习惯及公众热点需求。

  着力减轻纳税人负担,服务流程日益规范

  为落实好“便民春风行动”的工作要求,2014年,该局以此为契机,着力推出审批清单、简政放权等八项为民服务的具体举措,力求通过务实、踏实、有效地服务“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纳税人”,努力为纳税人办好事、让纳税人好办事。

  该局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主动作为、先行先试,大力精简审批事项,审批事项数量由原有的130项减至目前的8项,精简幅度达93.85%,并将所有备案事项前置办理,其中32项实现即来即办,126项时限缩短为7个工作日。前置办理后,税收优惠事项平均办理时间为1.41天,比改革前的20天缩减了90%以上,涉税事项办理效率显著提高。

  此外,该局统一精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财务报表等附送资料,并根据审批事项的特点,大幅压缩附送资料,凡是能够从政府部门或其他渠道获得的资料和信息一律不再要求报送;凡是由相关政府部门认定优惠资格的,由税务部门根据名单做出标识,一律不再要求报送相应认定文件、认定证书及相关资料。

  在确保服务高质量、高效率办税服务的前提下,该局进一步规范了窗口服务,2014年出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首问责任制度》,明确制度适用对象、首问责任人、责任部门、办理原则及标准、各部门如何衔接等方面内容,使各办税服务厅全面做到有问必答,事事有跟踪,件件有回音,切实提升纳税服务工作水平。

  不断拓宽国地税合作范围,服务效率稳步提升

  为全面推进纳税服务质效提升,2014年该局积极与深圳国税磋商,在同城通办、联合办税服务厅建设、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强化了合作。

  一方面与深圳国税共同搭建联合办证平台,在全市实现了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开通互联网报税、纳税证明、发票领购验销等业务同城通办。另外,在推进商事登记制度配套改革、简化税务登记程序的基础上,该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国税局实现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印章刻制许可证“四证合一”。

  另一方面,应广大纳税人减负提效的呼声,2012年至今,该局勇于尝试,与深圳国税共建了坪山新区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使纳税人“进一个门,办两家事”,有效解决纳税人在国地税两部门频繁奔波的难题,节约了服务资源,提升了办税效率。

  信用等级评定是实现纳税人分类管理和服务,引导纳税遵从的关键内容。自2011年以来,深圳地税加深了与深圳国税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方面的合作,并于2011年、2013年经过征管信息系统筛选、纳税人自评、税务机关初评、公示等程序,分别评定A级纳税人14125户和21335户,且联合在第一时间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2014年,该局和深圳国税又共同发布了《深圳市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纳税人信用信息的采集、评定、确定和发布应用等活动,全面规范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全流程,力求通过制度化形式实现纳税人信用评定的法制化、科学化。

  长期关注纳税人需求,服务潜力深度挖掘

  纳税人需求,是纳税服务工作的立足点,该局长期致力于对纳税人税收工作愿景和诉求的探索和研究,并通过建立规范化的第三方需求调查机制,切实提高全市纳税服务水平。为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该局与深圳大学建立了长期签约关系,并已连续合作7年。

  今年该局借用征管改革的信息化成果,进一步拓宽了调查渠道,完善了调查的过程分析和结果利用,充分挖掘了需求调查服务税收征管和办税服务的潜能。一是畅通需求收集的渠道。健全纳税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咨询热线等需求收集功能,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纳税人需求收集工作机制。二是转变需求征集的方式。由一年一次转变为按季度进行,提升了需求收集的及时性和连续性;实行需求收集的归口管理,确保纳税人的需求的统一处理。三是强化需求的分析和评估,明确需求分析评估流程;建立需求分析评估会议制度,对涉及面广、集中度高的共性需求及时通过联席会议和专家研判方式分析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形成评估报告,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四是强化需求的响应和落实。对合理合法、普惠意义强,且具备落实条件的需求,及时转变为具体的服务措施,最终形成纳税人需求的收集、分析、反馈、响应工作闭环,推动纳税服务稳步提升。

  (吴叶祥 车俏冰陈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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