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地税联合服务纳税人
- 发布时间:2015-04-14 15:31:19 来源:深圳特区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编者按
2015年4月是第2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深圳国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以“新常态、新税风”为主题,在4月1日以电子税务局上线形式正式启动了税收宣传月。深圳国税系统将以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0条措施为重点,以“纳税人所盼,税务人所向”和“为纳税人办好事,让纳税人好办事”为目标,以集中宣传推动日常宣传,持续不断做好全年税收宣传工作。
深圳特区报讯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合作的工作要求,共同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圳国税局与深圳地税局积极探索,联合开展有广度、有深度的委托代征工作。2009年8月,经报请市政府同意,深圳国税局、地税局首次协议由国税对代开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征地方税费。截至2015年3月,已累计代征地方税费10.88亿元,29万户纳税人通过国税代征缴纳地方税费511万次。
深圳国税局唐晓明副局长表示,深圳国税局代征地方税费,在全国来看,具有代征范围广、合作内容深、信息化程度高以及协同落实优惠政策的特点,具体表现为:
一是代征税种与代征范围之广居全国领先地位。按照“依法协作、优化服务、强化监管、信息共享”的原则,深圳国税局、地税局的代征范围,不仅包括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国税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时代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还延伸到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新增对零散个人代开发票时代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体双定户申报环节代征三项附征税费及个人所得税。
二是实现代征后续征管的深度合作。除了代征税费,深圳国税局还承担向纳税人开具代征税费的完税凭证及纳税证明、办理误收退税审核及退库处理。同时,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定期传递代征明细、减免等信息,实时共享代征数据,为地税开展催报催缴等后续管理提供信息数据来源,做到代征后续管理无缝衔接。
三是代征工作信息化程度高。通过升级国税各征管系统,以信息系统开展代征服务与监控,实现代征工作全流程的信息化覆盖。首先是通过国地税联合办税平台,定期同步并确定代征对象。其二是多系统严密监控代征环节,前台窗口及自助终端机代开发票、网上申报、储蓄扣税等,均实现捆绑增值税自动计算并代征税款,对逾期缴纳地方税收的纳税人自动征收滞纳金。其三是建立关联服务,对误收退税申请直接关联附征的地方税费审核退税,联合开具代征税费的纳税证明,确保代征环节与服务事项的顺畅衔接。
四是注重细节协同落实小微企业减免税费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家对符合小微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以及深圳地税局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营业额适用0%定额征收率等优惠政策,国地税密切协作,完善系统功能,实现由系统自动判别免征条件,确保被代征的小微企业及时享受优惠政策。
据了解,深圳国税局、地税局开展的委托代征工作,对提高税务机关行政效能、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促进税法遵从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为保障地方财政收入做出了重要贡献。
首先,以深圳国税局代开发票及增值税申报为抓手,国地税形成有效的税源管理合力。国税在代开发票与增值税申报的关键节点,代征相关地方税费,有效解决了纳税人(尤其是个人)流动性强、税源零星分散的征管难题,加强了对个人代开发票的地方税费管控,并提高了国地共管个体双定户定额调整的一致性,不仅减少了税收流失,而且有利于强化依法治税,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其次,通过一窗式代征地方税费,有效地提升了纳税人的服务体验。纳税人在国税即可缴纳地方税费,而无需奔波于国地税之间,明显节省办税时间,避免资料的重复报送,因而减轻了纳税人负担,提高了办税效率。
第三,通过简化办税环节,进一步优化国地税的征管资源配置。国地税开展委托代征工作,分头征收改为合并征收、分头开具完税凭证改为合并开具、分头退税改为合并审核退税等,通过强化征收监控及加强信息共享,在有效减少征收成本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了国地税资源的优化配置。
随着代征工作有序开展,代征的税收收入稳步增加,纳税人依法缴纳地方税费的意识得到加强。2014年,深圳国税局代征税费近4亿元,收入规模较上一年度增长了15.4%。其中,对16.28万户代开发票纳税人及5万户的个体双定户代征地方税费,全年代征税费186万户次,办理地方税费误收退税4432笔,开具涉及地方税费的纳税证明14648份;对零散税收纳税人代征地方税费12万户次,涉及3.28万户个人纳税人,税费合计1.42亿元。
下一步,深圳国税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地税局的信息交换,切实拓宽合作领域,创新国地税合作措施,共同为深圳市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欧阳宜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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