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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企业商业秘密侵权案件频发

  • 发布时间:2015-06-25 06:36:17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 深圳特区报记者 何泳

  通讯员 吴晶晶

  在欧美大片中,为了窃取商业秘密,间谍们飞檐走壁、十八般武艺全出。可在深圳的中小型创新企业,往往由“内鬼”轻而易举探囊取物。当下,商业秘密侵权案件频发,据法院相关数据表明:深圳每年受理的商业秘密民事侵权案件高达两千多件,其中,汽车导航仪、手机芯片、应用软件等产业领域成为商业秘密侵权的重灾区。深圳市公标知识产权鉴定评估中心专家指出:企业适时合理地运用知识产权鉴定结论有助于对技术事实进行客观分析和确定,可有效实现司法举证、维权的作用。

  【现状】

  员工离职导致商业秘密流失

  深圳拥有超过3万家科技创新企业。知识产权为科技创新企业带来巨大红利,科技创新企业也成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频发地带,大到华为中兴之战,小到员工离职另起炉灶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

  深圳一家芯片公司负责人向有关部门投诉称,该公司多年来专注于某类型芯片,拥有诸多核心技术秘密。2014年底技术部经理和车间主任突然提出辞职,两个月后一位销售主管也辞职离去,2015年初,该公司从客户处得知,其独创的一款芯片被仿制了。经过调查发现,生产仿制芯片的另一家公司的实际控股人正是离职的三位前员工。

  【困境】

  案件举证复杂解决难度大

  据深圳市公标知识产权鉴定评估中心监测,目前,深圳商业秘密侵权案件频发趋势愈加明显,其中,汽车导航仪、手机芯片、应用软件等产业领域成为商业秘密侵权的重灾区。中心副主任李猛分析,其原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企业类型符合深圳产业分布特点,这些技术领域的企业占比高、存量大;二是这些新兴产业领域资产门槛低,生产周期短,经济效益见效快;三是这些企业大多处于初创期规模小,将太多精力放在研发和销售环节,不够重视保护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保密措施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这些都容易助长员工离职后不合法运用前公司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

  因此,对于大量处于初创阶段的科技创新小企业来说,商业秘密流失已然成为不可承受之殇。尤其技术秘密的流失极有可能关乎企业存亡,技术人员带走技术秘密直接复制同款产品,由于无需进行研发投入往往会以更低的价格介入市场,严重侵害原有企业的经济利益。但面对如此生存威胁,企业的举证维权之路坎坷又漫长,涉及技术秘密的案件难度大、周期长、举证复杂,在维权实践中常常因为证据不足被公检法机关驳回不予立案,即便立案受理,也有不少因为举证不能、缺少客观事实依据而维权失败的例子。

  【对策】

  善用鉴定手段畅通维权路

  那么,企业该如何解决证据不足和举证不能的问题呢?

  市公标知识产权鉴定评估中心主任李朝辉指出,企业在举证环节要理清证据之间的关系和重要排序,注重核心证据的组织工作。一般来讲,涉及保密措施和侵权行为的证明相对容易确定,其中最难确定但却最为核心和关键的证明是“秘密点的梳理和证明”,这是整个商业秘密诉讼的核心,能否完整明确地说明商业秘密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往往是决定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成败关键。

  李朝辉提醒:企业适时合理地运用知识产权鉴定结论有助于对技术事实进行客观分析和确定,有效实现司法举证、维权的作用。一方面,企业可以在诉前委托鉴定,帮助企业确定商业秘密权利范围和内容,获得具有相对客观的法定证据,保障详实可靠的证据材料,往往能增大案件受理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诉中环节采用专家咨询和技术鉴定帮助认知和确定有关技术问题,能增强证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围绕复杂技术问题进行的客观分析能够解决涉案的技术焦点问题,有助于法院、公安机关或者是行政管理机关查明事实真相。

  相关链接

  侵权案中企业需要 提供哪些证据?

  商业秘密侵权案中企业需要提供的证据通常包括:商业秘密存在的相关证据、具有合法权属的证据、具有经济价值的证据、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的证据、被告实施侵权行为的证据、被告具有故意或过失的证据、侵权损害后果的证据。

  (何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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