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精准扶贫方案解读】探索一条生态和扶贫双赢道路——《关于精准扶贫生态环境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解读
- 发布时间:2015-06-25 06:36:29 来源:甘肃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探索一条生态和扶贫双赢道路——《关于精准扶贫生态环境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解读
扶贫开发和生态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两项重要任务。在我省,贫困地区往往生态环境脆弱,生产生活条件艰苦,使得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任务不仅高度重叠,而且极为艰巨。
近期,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林业厅、省委农工办、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农牧厅联合省扶贫办制定了《关于精准扶贫生态环境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通过《方案》实施,把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实现2020年与全国同步小康的目标。
本报记者 陈 泳
对于《方案》制定的背景,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指出,针对我省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欠账多、贫困程度严重的现状,就有效解决扶贫手段单一、资源配置精确瞄准不够、针对性不强、有效性不足等问题,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扶贫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性,完善生态环境精准扶贫的体制和机制。作为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和17个一揽子专项配套实施方案之一,该《方案》将扶贫工作与加快生态建设、培育富民产业、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美丽乡村有机结合起来,综合采取各种生态环境治理扶贫措施,改变生态环境面貌,增强贫困地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努力使贫困地区生态得到保护、产业得到发展、农民得到实惠、民生得到改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资源与环境协调。
与“1+17”精准扶贫方案中的许多配套方案不同,《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涉及部门较多。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说,这一鲜明的综合性特点,充分挖掘了行业扶贫攻坚潜力,明确各部门各行业生态环境扶贫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由原来单一部门实施、各自为政变为多个部门共同协作,在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优势的基础上实现整体性和综合性,做到“各炒一盘菜,共坐一桌席”。同时建立和完善精准施策机制,促进精准扶贫与生态保护建设紧密结合。
《方案》还突出了生态环境扶贫的针对性。针对贫困村自然环境恶劣,《方案》集中力量完善基础设施,开展自然环境治理、村容村貌整治、环境卫生清洁等整村整区域综合治理措施,按照扶贫对象实际需求和自身特点,量身打造精准扶贫项目,提高生态环境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调整优化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中央和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重点向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倾斜。
此外,《方案》突出政策性,制定出台了生态环境扶贫的扶持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方案》紧密结合《“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林业总体规划》《甘肃省精准扶贫土地整治实施规划》《甘肃省精准扶贫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实施规划》等重点规划,紧密结合全省六盘山片区、秦巴山区、藏区扶贫规划,措施更具体,确保精准施策。严格落实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及草原奖补措施,使贫困农民真真切切得到实惠。
《方案》还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任分工。省直部门,如省委农工办、省发改委、省农牧厅、省环保厅等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完善政策措施,制定技术标准,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市级政府制定扶贫工作方案,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市、区),并加强指导、监管和绩效考核工作。贫困县(市、区)担负具体实施的主体责任,组织实施好项目。
在强化资金保障方面,《方案》提出,需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投入,调整优化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向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倾斜,确保项目建设按期顺利进行。
《方案》明确了未来几年全省生态环境扶贫的主要举措,包括强化国土资源整治、推进林业生态保护和林业经济发展、加强草原生态保护、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内容。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方案》的深入实施,在土地整治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方面,到2017年,完成贫困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55万亩,完成规划的80%以上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到2020年,在贫困县共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510万亩。在林业生态和林业经济方面,到2017年,贫困群众林业纯收入达到1700元以上,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7.94%;到2020年,贫困群众林业纯收入达到3100元以上,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8.64%,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立。在草原生态保护方面,到2017年贫困地区草原植被覆盖率达到52%以上;2020年达到53%以上,草原沙化、鼠害、超载过牧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在村容村貌整治方面,到2017年55%以上的贫困村环境得到整治;到2020年所有的贫困村环境得到整治,村容村貌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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