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建章建制
- 发布时间:2015-05-26 16:52:03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江苏省金湖县财政局、民政局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以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来源,提升服务型政府建设水平。
该办法规定,购买一般服务的主体为县本级所有预算单位,购买公共服务的主体为县本级行政机关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
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制度,监督、指导购买主体依法开展购买服务工作,负责政府采购服务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管理,指导和监督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面,主要做好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采购服务绩效两方面的评价工作。一般项目的绩效评价由购买主体实施,特殊项目由财政部门牵头或引入第三方实施,通过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逐步形成充分竞争的选择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