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对质量兴市等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 发布时间:2014-12-11 09:34:26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石家庄对质量兴市等
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本报讯(焦 强)从河北省石家庄质监局获悉,日前,该市按照《石家庄市质量兴市和名牌战略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评价办法》),对各区县(市)区政府2014年度质量兴市和名牌战略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全面启动。
绩效考核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进行考评,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质量措施落实情况和质量工作成效共3部分21项考评指标。
质量目标共7项(50分),包括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产品质量合格率,重点工业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产品产值率,名优产品产值、利税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比例,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率,游客满意度。
质量措施共6项(50分),包括市县政府落实质量兴省战略、建立质量奖励制度、落实质量工作相关经费、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发展投入、区域质量水平提升、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情况等。
质量工作成效共8项(加分项,20分),包括获得省市政府质量奖、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含服务名牌)、省级以上服务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河北省著名商标、建筑工程鲁班奖、省优质工程、市优质工程、结构优质工程的数量情况等。
按照考核程序,各县(市)区、政府首先按照《考核评价办法》中评价细则的内容进行自评打分,随后石家庄市质监局等部门将组成考评工作组,对各辖区政府所报自评情况、数据进行核实,在考核中,如发生被国家、省、市立案调查的食品,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质量安全事件(事故),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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