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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股权纠纷渐入尾声 已依法追索1500万元

  • 发布时间:2015-05-08 14:55:56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武汉5月8日电(记者沈翀)记者日前从创业板上市公司回天新材了解到,对于离职高管技术骨干股权纠纷的处置已进入尾声。经司法途径,回天新材已追索1500万元赔偿金。

  据了解,回天新材股权纠纷案已持续三年时间。上市前回天公司与持股的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履职协议约定,为保持公司长期稳定,“乙方(非年龄、身体原因)提前离职或辞职离开公司,乙方同意将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按提出辞职时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转让给在职董事”。然而,上市后多名持股高管、技术骨干离职,拒不执行这份协议,个别持股技术骨干建立新公司,与回天新材进行同业竞争。

  为此,2012年3月起,回天公司分4批次提请司法机关对违约离职股东所持股进行诉讼保全,共冻结股份540余万股,价值达数千万元,并同时向襄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湖北省、襄阳市两级人民法院庭审、判决,回天新材依法提起的7起诉讼案件,截至目前已有6起获得判决和调解,公司依法追索的赔偿绝大部分款项已到账,仅剩许某一案等待湖北省高院的最后判决。

  据了解,许某曾任公司销售总监,持有回天新材200余万股,提起诉讼之时按照35元股价初步计算,市值达7000万元。此前襄阳市中院一审判决许某以每股12.25元的价格将所持股份转让给回天新材在职董事。

  业内人士评价,当前,上市公司创业股东及高管“跑路套现”现象普遍,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虽然也有公司签订了如回天新材类似协议,但较真的尚无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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