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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收入

  • 发布时间:2015-05-08 14:57:59  来源:新京报  作者:李丹丹  责任编辑:王斌

  今天上午,中国政府网对外公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该《意见》明确提出“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意见》要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今后,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各省(区、市)制订具体的补偿办法,明确分担比例。

  《意见》提出,中央财政给予补助,地方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增加的政府投入要纳入财政预算。将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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