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个人融资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单一到多元等一系列重要创新与变革的发展历程,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引导消费升级、促进创业创新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近年来,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频出,强调了资金脱虚向实的重要性。随着我国经济规模持续增长,社会财富累积与发展方式创新升级,也在客观上要求个人金融服务为经济发展转型与质量提升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和友信金服联合发布的《中国个人融资四十年发展与创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由于小微企业缺乏信用历史、可供抵押担保的资产以及规范化的财务信息,致使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时存在信用难评估、贷款难发放的情况。因此,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经常需要以个人信用为补充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甚至只能依赖于小微企业主的个人信用才能获得融资。
小微企业是经济新旧动能转换中活跃的因素,发展个人融资已经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迫切任务。
《报告》测算,2017年,我国整体个人融资规模接近45万亿元。以2018年数据为例,在总额15.6万亿元的个人经营性融资供给余额中,银行业、新金融、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金融四大类别的个人经营性融资的资金规模分别为近10万亿元、0.29万亿元、0.34万亿元、5万亿元,银行仍然是服务个人经营性融资的主力军,但同时其他多种新兴金融业态也有效提供了补充和支持作用。
整体来看,我国个人经营性融资在2009年后开始加快扩张,供给来源多元化,从3.7万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13.1万亿元。而传统金融机构对个人经营性融资的供给在2008年以后增速加快。同时,2010年前后,新兴业态、民间金融的补充作用开始凸显。此后,我国个人经营性融资供给规模一改此前的平稳态势,进入快速增长期。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高级研究员黄国平表示,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居民部门消费在经济增长中比重提高,我国个人融资在体量、结构和形式上也都会显著提升。
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社会资金需求的无限性与金融体系资金供给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长期存在。特别是在个人经营性融资环节上,多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等长尾客群仍然难以进入正规金融体系的服务范围。
对此,《报告》也指出,尽管中国目前以银行为主、新兴业态为辅的个人经营性融资供给在过去40年间实现了飞跃式发展,但融资缺口依旧很大,同时,由于金融结构导致的金融排斥以及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金融供给不足都给个人经营性融资带来了挑战。
《报告》显示,全球发展中国家每10家中小微企业中,就有近5家企业从金融机构借不到钱或者借不到足够的钱。相比中小企业,规模更小的个体和微型企业的融资境况更加困难。信息不对称制约了信贷市场的有效供给。
以科技驱动的金融创新,能够缓解信息不对称,提升金融效率,而金融科技等新兴业态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合作共赢也将成为未来服务于个人经营性融资的重要趋势。《报告》认为,在金融科技发展浪潮下兴起的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有效地促进了信息透明、供给新增,对我国个人经营性融资形成了一定的支持作用。
《报告》指出,随着民营和个体经济日趋活跃以及在经济增长中的比重日渐提升,个人融资供给方式将出现五大发展态势,即个人融资供给将形成一个由不同机构和平台组成的竞争合作和相互依赖的生态体系;传统金融机构将与金融科技加速融合;产品和服务日益细分,各类个人金融服务机构实现差异化竞争;从监管的维度运用和提升监管科技,完善金融科技和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新兴金融业态将得到更多的关注,鼓励和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使其成为助力传统金融的重要力量,形成有效的补充作用。
(责任编辑:张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