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12日讯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成艳娴、顾慧佳、顾鎔内幕交易“天宸股份”案、林震森内幕交易“万业企业”案、黄钦坚内幕交易“金一文化”案、周凡娜、陈锡林内幕交易“金一文化”案等4宗内幕交易案件进行行政处罚。其中,林震森内幕交易“万业企业”案罚款金额最高,责令林震森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对其没收违法所得286.6万元,并处以573.1万元罚款。
证监会表示,将保持执法高压,持续打击该领域发生的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对各类内幕交易违法行为人进行严厉查处,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以下为全文: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成艳娴、顾慧佳、顾鎔内幕交易“天宸股份”案作出处罚,责令顾慧佳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对成艳娴、顾慧佳处以120,000元罚款,其中各自承担60,000元;没收顾鎔违法所得30,375.51元,并对成艳娴、顾鎔处以91,126.53元罚款,其中各自承担45,563.27元;依法对林震森内幕交易“万业企业”案作出处罚,责令林震森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对其没收违法所得2,865,646.42元,并处以5,731,292.84元;依法对黄钦坚内幕交易“金一文化”案作出处罚,责令黄钦坚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60万元罚款;依法对周凡娜、陈锡林内幕交易“金一文化”案作出处罚,责令周凡娜、陈锡林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8.47万元,并处以25.41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证监会网站)
上述案件中,成艳娴与天宸股份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叶某菁关系密切,后者是“天宸股份重大的购置资产决定、收购湖南商康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成艳娴与顾慧佳、顾鎔系多年好友,关系亲密,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有联络,顾慧佳和顾鎔利用名下账户,动用来自成艳娴的资金和自有资金,内幕交易了“天宸股份”;林震森是时任万业企业董事,是“万业企业与浦东科投联合收购UTAC公司”、“浦东科投控股万业企业”等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及相关业务主要参与者,其利用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内幕交易了“万业企业”;黄钦坚是金一文化控股子公司董事,参与了金一文化收购捷夫珠宝100%股权事项的相关谈判,系该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利用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内幕交易了“金一文化”;周凡娜、陈锡林分别为捷夫珠宝实际控制人周某卜的姐姐和姐夫,周某卜系“金一文化收购捷夫珠宝100%股权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该信息公开前,周凡娜、陈锡林与周某卜存在接触联络,该二人利用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内幕交易了“金一文化”。
内幕交易违法行为人利用信息优势,妄图窃取非法利益,严重损害广大投资权益,破坏证券市场秩序,必须严惩。上述案件所涉内幕信息均为上市公司重大并购重组事项,证监会将保持执法高压,持续打击该领域发生的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对各类内幕交易违法行为人进行严厉查处,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熊若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