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日讯(记者 陈果静)“7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就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作出了重大部署,是下一阶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行动指南。”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当前形势看,中国经济基本面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具备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爆发的良好宏观环境,中国当前金融风险总体可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多次就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出重大部署。2017年7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三大攻坚战之首。十九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财产安全,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黄益平表示,关键是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金融委的统筹协调作用,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底线思维,在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同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具体来说,黄益平认为要从4个方面着力:第一,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基本稳定,保持政策定力,对结构性去杠杆过程中正常的、非系统性的风险暴露要提高容忍度,货币政策管好流动性总闸门,不搞大水漫灌;第二,要充分发挥金融委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把握各领域出台政策的节奏和力度,形成政策合力,高度警惕去杠杆过程中的“次生风险”,平衡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第三,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市场的金融风险情况采取差异化、个性化的办法,对“恶性肿瘤”毫不手软、实施外科手术,对情况复杂、牵扯面广的风险个案重在调理,慢刹车逐步缓释。第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善于识别和抓住主要矛盾、精准施策。要突出重点,精准处置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突出问题。对于局部的个别风险事件,可以在积极稳妥的前提下定向爆破,强化市场约束,提前释放压力和风险,避免风险过度积累。
“深化改革,风险暴露既是挑战,也是加快改革的重大机遇。”黄益平表示,要把风险化解和补齐制度短板紧密结合起来,在国有企业改革、财税改革、金融改革等关键改革上再进一步;要把风险化解与“放管服”改革、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从根本上破除制约资源配置优化的体制机制障碍。
总的看,随着近年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我国经济基本面更为健康,为金融风险防范创造了良好基础;同时在过去几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冲击中,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和政策工具。黄益平强调,“我们有基础、有能力、有信心,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和金稳委的统筹协调下,打好这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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