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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 星期一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省级政府是第一责任人

  • 发布时间:2016-04-27 10:48:34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刘波  责任编辑:孙朋浩

会议现场 图片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4月27日讯 (记者 刘波)今日(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住建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林业局、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商总局等15家国家机关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

  国务院去年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以下简称《意见》),相关机构对《意见》是如何进一步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职责分工进行了解读。

  在《意见》出台之前,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总原则是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一线把关、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协调,这既是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原则,同时也是职责分工。

  《意见》进一步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即:省级人民政府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职责,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承担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监管职责,部际联席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强化顶层推动,增强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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