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财经 > 医药 > 医药要闻 > 正文

字号:  

国务院明确医改9大任务"倒计时" 异地结算明年实现

  • 发布时间:2016-04-27 07:57:27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吴起龙  责任编辑:李春晖

  资料图

  中国网财经4月27日讯(记者 吴起龙)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印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今年医改九项重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落地时间表。其中,“十三五”医改规划将在6月底前完成,预计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新医改启动以来,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明显缓解。201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34岁,比2010年提高1.51岁,人民健康水平总体上达到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下降到30%以下,为近20年来最低水平。2016年要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增强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强化改革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进一步提高改革行动能力,推进政策落实。

  新增100个改革试点城市

  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费用

  通知要求,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新增100个试点城市,使全国试点城市达到200个。中央财政对每个新增试点城市按照2000万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补助;对所有试点城市有公立医院的市辖区按照每个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效果评价工作,建立评价结果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挂钩机制。先行推动10所国家卫生计生委委属委管医院参加属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研究制订军队医院参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性文件。

  与此同时,巩固和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分类指导和示范引领,选择江苏省启东市、安徽省天长市、福建省尤溪县、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工作,以点带面带动面上改革完善。

  通知明确,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分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能仅针对取消药品加成部分调整价格,调整的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另外还提出,健全科学补偿机制,巩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成果,新增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健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改革支付方式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的补偿机制。落实国家有关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落实。

  6月底前完成“十三五”医改规划

  明年基本实现合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通知指出,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统筹安排,2016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完成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的总体部署。年内各统筹地区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经办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支持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各地基本医保经办服务。

  通知要求,推进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人均个人缴费亦相应增加。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并加大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

  另外,加快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积极推进基本医保统筹层次提升至地市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省级统筹。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建立完善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逐步与各省份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对接,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争取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推动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的相关工作。研究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分级诊疗试点扩围至70%左右地市

  年底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15%以上

  通知提出,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以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重点,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试点。试点地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30%以上。

  同时,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总结推广地方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成熟经验,制订关于健全签约服务和管理的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制度。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试点。到2016年底,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明确签约服务内涵和标准,规范签约服务收费,完善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

  此外,通知还提到,稳固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优化现有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

热图一览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