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联社
“降佣标准发布后,我们立即着手执行了,最近都在加紧和券商重签新费率协议。”距离公募佣金新规7月1日实施已倒计时,多家公募基金反馈称,与券商下调佣金的新协议正陆续完成。
7月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生效,这意味着,公募交易佣金率标准将统一按照4月30日监管下发的降佣标准执行:即被动股票型基金产品交易佣金费率不得超过万分之2.62;其他类型则不得超过万分之5.24。
在过去两月,基金公司与券商重签协议是主要工作内容,“降佣执行的责任主体从督察长变为总经理和合规负责人,出了问题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肯定是自上而下的推动了,执行也非常快。”有业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行业几乎都是在接到降佣标准后就立马出具了执行方案,大公司产品多、流程长,小公司比较灵活,合作券商较少,执行较快。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此前不同产品与不同券商之间协商费率均有差异,这一次交易佣金费率采取“一刀切”方式,相互没有议价权,干净利落,行业默认了合同签署执行日在7月1日。
佣金费率新协议陆续签署收官
有公募人士表示,在降佣标准发布后,中基协于5月10日对基金公司进行了内部培训,培训后当周,督察长就立即和研究部门、交易部门开会,制定方案落实。
“培训之后的感受是,监管传达出来的基调很清晰,就是从严监管,尤其是强调了专项检查。”在降佣的执行上,不能马虎。上述人士表示,随后还要做好监管检查的准备。
财联社记者此前报道,中基协于5月10日对基金公司进行了内部培训,就调降公募佣金费率进行宣导,围绕着降佣新规执行步骤、执行细则进行了解答,比如对于基金公司疑问的指数增强型基金的佣金费率界定作出明确要求,将按照指数基金标准执行。此外,培训会也传递了从严监管的思路,中基协和监管局将今年年底、明年年初开展常态化专项检查。
重温下降佣的核心要点,主要包括与调降费率、强化监督有关的四大方面:
一是公募基金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应调整至较为合理的水平,建立佣金费率的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公募交易佣金费率。
二是加强佣金分配行业监管,将交易佣金分配比例的上限从30%调降至15%,防范利益输送。
三是强化内部制度约束和外部监督制约,明确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在佣金支付方面相关禁止性行为和基金托管人的监管职责。
四是优化完善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要求基金管理人定期披露交易佣金费率水平,年度汇总支出及分配明细,强化市场监管。
某公募基金人士表示,降佣之后,交易成本的减少将切实让利给基民,这也是金融人民性的重要体现。在监管此前的要求中,降低交易佣金和加强佣金分配行为监管,是整个公募降佣阶段的重点。重新签订合同,执行统一的交易佣金费率并不难,难在券商选择、交易佣金支付中的细节合规。
华南某基金公司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此前基金公司券商的佣金转移支付存在较多“隐秘的角落”,当前监管明确要求不能转移支付,有些业务可能就要基金公司自有资金来承担了。
该人士以召开持有人大会为例,有些基金契约中约定了基金清盘、转型等举措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持有人出席的份额需要占基金规模的一半以上,召集个人投资者开会操作难度非常大。一个通行的操作方式就是,在召开持有人大会时,找券商“帮忙资金”进来,这样机构就可以直接代表持有人进行表决,避免了基金公司的召集之苦,基金公司只需按照约定支付帮忙资金的成本即可,这一部分费用通常也是转移支付实现的,在新规之后,这部分费用将无法通过交易佣金来支付。
“交易量置换规模返佣”历史遗留问题待解
此前券商与销售机构存在部分抽屉协议,约定代销规模与交易佣金挂钩比例。过去由于公募基金公司交易佣金需要支付的范围较广,导致公募基金公司有所拖欠销售机构代销佣金。尤其是在ETF发行过程中,此前行业普遍可以通过换量实现销售激励,ETF换量一度高至40倍、50倍、70倍甚至更高。
比如代销一只ETF,对价是交易额度是销售规模的40倍,意味着在券商代销一个产品为2亿,需要为该券商提供80亿的交易额,这种交易额一般采用延时来实现,比如5年之内完成。通过交易带来的佣金收入就是券商的重要收入来源,基金公司一般采取返佣的形式,换取券商的渠道资源。
交易新规以后,监管严格限制销售佣金支付,这部分未支付的交易佣金该如何支付?成为券商和基金无法达成共识的历史遗留问题。
从券商的角度来讲,自然是希望公募基金能够在7月1日之前将交易佣金支付结清;但是对于基金公司而言,则并没有很大的动力去支付,并且个别公司在发行期间承诺较高的倍数,拖欠过多,短期内无力偿还。市场也有传言称,某头部公司拖欠券商较多销售佣金,拖累场内ETF的新发,只能转战联接发力。
华南某公募高管向财联社记者表示,从长远来看,监管规范销售佣金的支付对于行业是有利的。这也敦促券商改变考核模式,从考核销售能力转变为考核保有量,反而更有利于券商销售人员去挖掘有较好业绩的产品推荐给客户,而不是拼置换交易量带来的收入。
这一条也在写在了降佣新规中,即重点考核销售部门、分支机构、从业人员的合规展业、销售保有规模、投资者长期投资收益等,不得将基金的证券交易量、交易佣金直接或间接作为销售部门、分支机构的业绩考核指标,也不得与基金销售人员的薪酬绩效挂钩。
在业内看来,卖方动量销售模式或将真正走到了尽头。
此外,招商证券非银团队最新指出,随着费率改革深化,公募“马太效应”或加剧。其中,管理费调降直接冲击公募收入,交易费率改革下市场对价支付进入费用科目侵占利润,公募盈利能力受到冲击,削弱其对母公司券商的利润贡献。
此外,代销业务激励的缺失增加了公募基金产品占据首发优势的难度;管理费用调降推动公募降本增效,对于外部资源的依赖或下行。综合采访来看,在此背景下,预计投研能力强劲、创新实力突出的头部基金公司能够穿越周期。
(责任编辑:叶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