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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 星期五

银行收费隐形化 企业遭“变相压榨”

  • 发布时间:2015-09-08 01:00:55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胡爱善

  一方面是中央及监管部门三令五申要求“减费降费”,另一方面则是企业反映银行收费始终没有降低。《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福建、广西、上海、北京等地采访发现,当前,银行乱收费问题有所遏制,但贷款企业负担并未明显下降,一些银行通过“以贷转存”、购买理财产品、配套承兑汇票、商业贿赂等方式将银行涉企收费隐形化,从而“变相压榨”企业。

  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不减反增

  随着监管部门不断规范银行收费问题并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整顿,银行乱收费问题有所遏制,但很多企业反映其贷款利息之外的负担并未明显下降。

  近年来,银行收费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今年以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金融机构调研时多次讲到银行收费问题,并先后四次敦促各商业银行“减少服务收费”。

  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表示,去年银监会、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范银行收费问题。同时,督促银行减费降费,要求除银团贷款以外,商业银行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服务费等。

  监管部门还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整顿,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据统计,国家发展改革委自2013年10月到2014年底,对各类商业银行150家分支机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其中违规收费行为实施经济制裁15.85亿元。

  商业银行也纷纷取消一批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呼应监管部门要求和社会关切。招商银行取消了常年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17项收费。中信银行取消投融资咨询服务费等20项收费。光大银行取消企业贷款承诺费、信托连接贷款担保费等16项收费。平安银行取消投行专项金融服务手续费、企业信息咨询手续费等41项收费。兴业银行免收小微企业法人账户透支承担费、日常财务顾问服务费等8项费用。民生银行下调对公企业本行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等收费标准,取消对公财务顾问收费下限,并加大对公同城支付结算业务的免费优惠。邮储银行下调了资金归集汇划费、凭证挂失等16项收费标准。

  然而《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发现,一些银行收费看似大幅减少或下调,但以手续费为主的非利息收入却越来越多。民生银行今年一季报显示,其非利息收入128.78亿元,增长28.42亿元,增幅高达28.32%。民生银行高管在一季报业绩交流会上表示,中间业务收入结构当中,银行卡的服务手续费收入占27.6%,代理业务占25.3%,信用承诺类的手续费收入占比14%,这些都是此前发改委整顿明确要求银行降低的,但今年一季度却仍占到民生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近三分之二。

  最新披露的上市银行中报显示,包括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南京银行等大、中、小银行,上半年绝大部分银行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不降反升。记者查阅多份上市银行中报发现,虽然部分银行对公客户收费进行了优惠减免,但与贷款相关的部分担保承诺类收费仍然不降反升,其中南京银行增幅高达一倍多。

  “以贷转存”成“行规”

  记者采访发现,银行收费名目表面上在减少,但很多费用隐形化,使得企业负担未明显下降。

  南宁市隆标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2013年,他从一家商业银行贷款5000万元,作为自己承包市场租赁权的流动资金。银行提出必须“以贷转存”,就是银行先放贷5000万元,然后公司存款5000万元作为3年定期存款进入银行账户,银行再放贷5000万元给公司。

  该负责人说:“一来二去,银行给我的额度就扩大到了1亿元,但我实际使用的只有5000万元。从未跟银行打过交道的我,通过中介、融资公司跟银行联系,得到的答复都是最少半年实现才能放款,这家银行肯给我3个月时间放款,我已经谢天谢地。”

  对于这样的“行规”,企业接受的原因就在于获得了迫在眉睫的资金。

  隆标公司财务总监告诉记者,银行客户经理明确告知,如果按照常规,从未跟银行打过交道的企业,最少要6个月到9个月才会放款,按照这一标准,钱放下来的时候,企业也就死了。“所以我们才会按照银行要求的以贷转存,银行也按照我们的要求及时放款了。”

  福建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以贷转存”的方式表面上被监管部门叫停了,但实际上这种现象还是非常严重,特别是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他们通过这种方式做大了存款规模。“以贷转存”很多都是银行与企业协商好的,甚至通过关联企业进行存单质押贷款等,形式越来越隐蔽。

  除了“以贷转存”,一些银行还要求客户以购买理财产品的方式,将服务费“绕道”征收。南宁市一家图文公司的副总经理赵增级说,2014年末,公司要采购大型喷墨打印机等一系列设备,向银行申请贷款2000万元,银行开出的条件是:可以2000万元,但必须购买1000万元的银行理财产品,年化利率为8.6%,但超过5.8%之外的利率,银行不予支付。“也就是说,公司不但要白白承担1000万元贷款支付的利息,还无法正常享受自己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

  此外,作为支付手段的承兑汇票,逐渐变相成为银行“盘剥”企业的手段。江苏无锡一家企业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各种费是不收了,但银行贷款都要配套承兑汇票,提高了企业融资成本。比如贷款4000万元,放贷之前就说好要配套1000万元的全额保证金承兑汇票。也就是说,企业实际拿到只有3000万元现金,却要按全额支付利息。当企业在使用承兑汇票时,如果卖方不接受,就需要贴现。即使卖方接受,价格往往也高于现金交易价。

  上海蕴石灵实业有限公司每年营业额为六七千万元,是典型的中小企业。董事长张学华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企业从银行融资的平均利率为年化13.2%,在监管部门三令五申不许银行乱收费的情况下,银行仍然会通过开承兑汇票等方式增加企业负担。如贷款100万元,企业只能拿一半现金,另一半是承兑汇票,企业再去贴现,又要额外承担1.5个点的成本。

  “银行的心态是,你企业2分3分的民间借贷都敢借,我利率这么低,加一点也没问题。”张学华说,“其实对企业来说,利率还是其次,最头痛的是给小微企业贷款期限只给半年。我买个设备、安装调试就要半年,还没变成产能银行就要收贷了,只能找过桥贷款。”

  中小微企业在面对银行收费时尤显弱势。一些轻资产企业、创新型企业、高科技环保类型企业在面临银行信贷收费过程中,都是“敢怒不敢言”。桂林旅游学院教授付德申认为,这三类企业在经济结构调整爬坡过程中,普遍面临着“爬过去找死”“爬不过去等死”的状态,“爬银行这道坎,爬过去了,各种收费要把企业困死、拖死,爬不过去的,只能因为后续资金不足乖乖地等死”。

  索贿受贿“防不胜防”

  近年来一些银行工作人员贪腐案件背后,都有企业为了融资行贿的影子。近期北京市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就出现企业向北京农商行高管行贿获得贷款的案例。

  福建一家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两年在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下,各种“咨询费”“顾问费”一般都不收了,但为了保持与银行的良好关系,企业实际上仍然要承担一些隐形的“人情负担”。“比如我实际上并不缺钱,但银行要完成业绩指标,就找我们帮忙开承兑贴现,贴现一次我都要损失几万元利息。心疼得流血,可是没有办法。”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银行服务处一位工作人员说,银行乱收费出现一些变形,一种形式的乱收费换成另外一种形式,企业增加的负担,可能来源于银行不同形式的收费甚至是对银行工作人员的贿赂。

  《经济参考报》记者深入采访发现,多个地方披露的典型案例中,与银行收费、信贷审批密切相关。桂林市检察院披露的典型案例中,相当一部分涉及银行业高管层的,都与信贷审批密切相关。

  桂林市一家医药公司为拿到地方银行的4000万元贷款,采取按照银行“游戏规则”办事的做法:医药公司入股两家担保公司,作为向银行贷款的“壳”,并明确向银行主管业务的副行长阳某表示,贷款成功后送公司3%的股份作为回报。

  正常情况下,银行对于这样的大额贷款,从申请到最后发放贷款,需要半年左右时间。这家公司通过“借壳”和运作,不到2个月时间就分批得到4000万元的贷款。在这一典型案例中,这家地方银行的副行长、支行行长纷纷落马。

  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广西一家城商行的10多位员工相继被广西地方检察院批捕,甚至涉及一些高管。其中检察院办案过程中相继侦讯出来的消息:银行不仅在办理贷款过程中乱收费,而且手中握有审批权限的人员从中非法牟利。

  银行降费任重道远

  造成银行涉企收费隐形化、降费难的根源还是银行业竞争不充分,而银行内部绩效考核机制不合理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金融市场仍缺乏充分竞争机制,导致银行凭借相对强势地位肆意收费。

  目前,我国银行对社会资金的归集能力占资金总量的97%,股票债券市场只占2%,还有1%属于保险等市场,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服务能力不足。广西财经学院专家顾明说:“由于我国金融和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导致全社会资金对银行都有很强的依赖性。大量储户直接把资金自动归集到银行,银行归集的资金却没有针对最需要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有的放矢。这意味着尽管中小微企业有着对不同银行的选择权,却规避不了整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服务费盘剥’。”

  一位监管部门的知情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当前银行的很多收费项目都是2003年以后猛增的,之前银行收费项目仅300多种,到2012年达到峰值的3000多种。核心原因在于银行将原来的大的收费项目逐一细化,创造出一大批客户看不懂的服务性收费。

  这位负责人表示,很多收费都是源于过去的一般性结算、转账或者围绕结算转账的服务性收费,而没有给客户创造多少价值。

  此外,银行内部考核机制重绩效轻服务,重短期效益轻长期效益,重中间业务收入轻综合服务。

  华东地区一家城商行相关负责人说,前几年上上下下强调银行业务“多元化”,考核中间业务指标,基层就不得不把“利率篮”里的菜放到“中间业务篮”,“比如一家企业按照风险定价本来应该是利率上浮10%,但为了满足考核指标,我们给他基准利率,通过额外收投行费、咨询费来补价。一些激进的小银行甚至直接把中间业务收入的10%给到业务员作为激励,一线信贷人员自然卯足劲‘收费’”。

  湖北武汉的一家城商行高层透露:“银行讲转型,实际上还是害怕出风险,出一次风险,一年的工资奖金可能全都泡汤了。为减少风险,银行就只能把钱贷给国企、政府平台项目、产业基金等,都是‘公对公’,中间业务的收费自然顺理成章。”

  常年研究金融问题的专家、桂林理工大学教授曾鹏认为,各商业银行在存款、中间业务、利润等考核上年年加码,利润已成考核重中之重。传统信贷业务利润呈现明显下滑趋势,银行更把经营目光盯住了中间业务收入,使服务收费难以真正降下来。“在中间业务增长压力大,但银行创新产品又不能满足客户需求的情况下,业务员肯定会走回到原来的老路上,通过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置换’贷款,导致服务费无法下降。”

  针对这种情况,有关专家和业内人士建议尽快进行以下方面的监管和改革。首先是要继续督促银行减费降费并加大查处乱收费的力度,建议短时间内通过监管部门、公众媒体进行“背靠背”的调查、暗访,将大量的监管做到实处,严厉查处一批变相涉企收费的银行,并在媒体上加以公布。同时将银行的不诚信行为纳入企业诚信记录,银行工作人员的不诚信行为纳入诚信体系,强化惩罚力度。

  其次是指导商业银行改变考核机制,加快战略转型,加快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提升手续费以外的非利息收入占比。随着利率市场化推进,银行面临业务转型和结构调整,银行收入结构中利息收入占比下降、服务收费占比上升是客观趋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建议,应引导商业银行通过市场化、规范化的风险定价,而不是名目繁杂的乱收费来覆盖风险。

  第三,加大对银行工作人员纪检监察力度,打击索贿受贿等行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与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说,对中间业务的考核减少甚至取消后,企业来贷款时还是要“求爷爷告奶奶”,银行将贷款挂钩条件转移到个人或第三方名下的可能性加大了,这种违规行为可能通过一般的检查无法发现,需要通过纪检等部门加强监督。

  曾鹏说,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加快,银行在吸引客户的过程中,肯定要评价客户的“综合贡献度”,如果客户不能为银行提供持续健康的收益,银行肯定会抛弃客户;但客户也完全可以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选择更具有智慧、更具改革魄力、更具创新能力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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