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退出宏达股份的消息发布后,四川巨商刘沧龙迭遭阻碍。10月25日,宏达股份公告称,接盘方——泰合集团已就股权转让纠纷向四川省高院对刘沧龙提起诉讼,判令被告刘沧龙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各项义务,并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3.7 亿元人民币。
据公告,泰合集团已就宏达集团、宏达实业股权转让纠纷向四川省高院对刘沧龙 先生提起诉讼,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由泰合集团提供的《民事起诉状》中,泰合集团的 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刘沧龙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各项义务,将其持有的四川宏达 (集团)有限公司 30.38%的股权、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 42%的股权交付给原告, 并配合完成股权过户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的全部登记手续。 此外,泰合集团还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3.7 亿元人民币。
刘沧龙的退出计划始自今年9月。
9月11日晚,宏达股份公告称,公司接到公司 第一大股东宏达实业和四川泰合置业集 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宏达实业正在进行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12日起停牌,不超过5个工作日。
9月18日晚,宏达股份公布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泰合集团拟共斥43亿元实现对宏达股份的控股,其中18亿元为收购直接支付交易对方的股权转让价款,另外再向宏达实业增资25亿元用于解决相关诉讼问题。
但股权转让并非一路坦途。
宏达股份几乎同时披露,由于宏达集团、刘沧龙持有的宏达实业合计82%的股权被司法冻结,无法过户,且相关事项尚需获得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故宏达集团和刘沧龙持有的宏达实业合计82%的股权转让事项目前无法继续推进。
据此前公告,上海高院已冻结宏达集团持有宏达实业的40%股权,冻结刘沧龙持有宏达实业的42%股权,冻结宏达实业持有宏达集团36.6%股权,冻结刘沧龙持有宏达集团30.38%股权,冻结期限3年。
9月18日,宏达股份收到上交所问询函。上交所对宏达股份称,请公司向股东核实并 补充披露: (1)实际控制人刘沧龙及宏达集团、宏达实业与安信信托的经济纠纷的具 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金额、期限、利息、担保等;(2)司法冻结是否对本次 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实质障碍;(3)相关方是否存在解决司法冻结事项的意愿及 具体安排或约定;(4)除司法冻结事项外,本次股权转让是否还存在其他实质 性障碍。
目前,宏达股份尚未发布对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但据宏达股份今天透露,因本次交易的部分股权被冻结,截至目前,双方对股权被司法冻结及行 政许可是否对本次股权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等事项存在分歧,股权转让事项是否继续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而今,在刘沧龙退出计划公布一个多月之后,宏达股份控股股东仍为宏达实业,实际控制人仍为刘沧龙。
宏达股份称,持续关注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及上述股权纠纷诉讼的进展情况,正积极督促相关各方尽快妥善解决分歧。
据官网介绍,宏达股份创建于1979年,1994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001年上市,现已发展成为一家集冶金、矿山、化工行业于一体的上市公司。截至2016年底,在职员工9213余人。
宏达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刘沧龙,其为刘汉亲属。刘沧龙一手打造宏达集团,为该集团董事局主席。他还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