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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约车不容易

  • 发布时间:2015-10-13 09:19:29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 本报记者 王 辉

  两年前,滴滴、嘀嗒、神州、易到用车……专车、顺风车、快车……不知先是谁家,更无法推算是哪种用车方式,让很多老百姓体验了共享出行。然而,不规范、不安全等一系列隐患,也让更众多人为这种新型出行方式捏把汗。这两年,网络约车,一直是羞答答地难以走上前台。

  10月10日,出行圈发生了小“地震”:网络约车终于有了合法身份。这一天,交通部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暂行办法》从定位、运价、准入门槛、经营行为等多方面对网络约车予以规范。但是,过于严格的规范,引起社会一片歧异。

  网络约车有名无分

  那么,《暂行办法》到底向人们传达了什么内容呢?

  ●专车有身份了

  按照规定,专车被纳入出租车管理范畴,定义为“预约出租车”,具有专用标识,可以且只能通过网络预约、电话预约等形式提供运营服务。同时,现行出租车则被定义为“巡游出租车”,相比“预约出租车”(即专车),既可以提供预约运营服务,也可以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就是说,专车虽然有身份了,但是相比现行出租车,其运营权限则受到限制,不能通过道路巡游、站点候客等方式展开运营。

  ●私家车不能当专车用

  《暂行办法》中的第十二条规定,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由车辆所有人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具体车辆标准、营运年限和车辆标识,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这其实是明确了没有“身份”的私家车以后不能再做网络约车司机了。私家车更不能开上专车平台。

  ●拼车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对于业内一直关注的私家车问题,《暂行办法》中也给予了明确的答复。据《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接入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不得接入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之外的其他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私家车包括在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运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顺风车等名义提供运营服务。也就是说,今后,私家车拼车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一辆专车只跑一个平台

  《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网约车经营者应当保证接入平台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与接入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

  《暂行办法》反映不一

  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交通部发布《暂行办法》与传统出租车行业管理办法无异,对网络约车这个新兴事物制定出一套严格的管理标准,约束了共享出行这一新生事物。甚至认为,彻底消灭了共享出行经济。《暂行办法》还指出,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为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顺风车等名义提供运营服务。这对于目前深受欢迎的滴滴顺风车、优步等其他运营平台的类似拼车、顺风车的业务都将受到影响。对此,滴滴快的副总裁陶然表示关注,将继续和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和反馈。优步则表示,优步中国会认真领会管理办法的精神,并积极参与整个办法制定过程。受影响最小的神州专车表示,对《暂行办法》表示欢迎,将严格遵守交通部今年1月8日对“专车”发展的指导精神,坚持“专业车辆、专业司机”的B2C发展模式。

  老百姓怎么看?对于经常网络约车的王女士表示遗憾,她告诉记者,一直希望网络约车这个行业能进一步规范,就目前出台的征求意见稿看,完全束缚了它的发展。如果这个原样政策出台了,将意味着一种新型出行方式的终结,这是她仔细阅读《暂行办法》后的感叹。北京中关村从事销售工作的张先生告诉记者,因工作关系每天都会在外奔波拜访客户,网络约车盛行后,他每天都会顺道带上一两个同路人。他说,挣钱是小事儿,让我感觉做这件事很有意义,因为我对绿色出行做了小小贡献,北京的蓝天我也有份儿。接着他表示,《暂行办法》基本是把共享出行这个新方式扼杀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暂行办法》通过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禁止私家车等方式,彻底消灭了共享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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