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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管理新规被打“差评”:方案框架太单一

  • 发布时间:2015-10-12 09:16:54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金潇

  争论已久的出租车行业改革方案终于露出“全貌”。昨天,交通部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出租车的经营权、“份子钱”、定价以及网约“专车”等提出了改革方向,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对此,上海市交通委昨天表态,将抓紧研究上海贯彻意见。待相关《意见》和《办法》正式颁布后,上海还将进一步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上海实际情况拿出可操作性的方法或细则。

  指导意见

  出租车分类管理 网约车不接扬招

  针对新公布的出租车行业改革方案,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徐亚华巡视员昨天表示,主要想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效率较低,大量占用道路资源,具有不经济性、加剧交通拥堵等负外部性;二是部分从业人员盲目、非理性进入市场,因无序竞争造成出租车数量和质量的下降。

  分巡游车和预约车

  《意见》: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两种。要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新老业态共存的多样化服务体系,实行分类管理、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

  解读:这是“专车”等新业态首次被纳入出租车管理范畴。交通部法规司副司长魏东表示,巡游出租车会有专门的标识,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预约。而网络预约车不能通过巡游方式揽客,只能预约提供服务,这是两者最大差别。

  新政有望为司机减负

  《意见》: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过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解读:此前,经营权一直是传统出租车矛盾的焦点所在,部分城市出租车存在经营权期限不明、有偿使用、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业内普遍认为,经营权新政有望为司机减负。

  公开承包费测算方法

  《意见》: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并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承包费或定额任务的项目组成、测算方法。

  解读:出租车行业长期被“的哥”诟病的就是“雷打不动的份子钱”“份子钱太高”等老问题。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未来将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地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暂行办法

  私车不能开专车 要给乘客买保险

  本周四,上海市交通委刚刚公布已向滴滴快的颁发了国内首个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这也是国内首张互联网专车平台“身份证”,被视为对平台方、车辆、司机都明确了准入条件的“上海模式”。然而,从昨天交通部公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来看,国家《暂行办法》明显比地方严苛得多。

  四大关键点

  针对国家互联网专车管理的首个《办法》,包括滴滴快的、优步、神州、易到等主要专车平台昨天纷纷表态,将积极配合交通部与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在网络约租车方面的管理,倡导依法合规经营,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并在第一时间申请相关营运许可。然而,以下四大关键点不仅事关专车平台,更影响到广大专车司机和乘客。

  - 私家车不能开专车

  《办法》:网约车应为7座以下乘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车客运,取得预约出租车类别的《道路运输证》。网约车经营者承担运营人责任,应当保证接入车辆具备合法运营资质,不能接入其他运营车辆或非运营车辆。

  解读:在“上海模式”中,并未对私家车接入专车平台说“不”。但昨天在交通部官网关于立法治理专车市场提案的答复中说:“网络约租车作为新生事物,存在发展定位不清晰、责任主体难以落实、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缺乏保障、对出租汽车市场造成不公平竞争等突出问题。禁止非营运车辆接入经营。”这意味着,如按征求意见稿,私家车将不能上专车平台。

  - 一辆专车只跑一个平台

  《办法》:网约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网约车经营者应当保证接入平台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与接入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

  解读:开三个APP接一个单,或者白天是职员晚上开专车。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王丽梅表示,“前阵子北京有个新闻,一个司机不停地看各种专车平台信息,结果出了事故。意见稿要求网络预约车车辆只能接入一个平台,有人说为了保护专车平台利益这是误读,其实主要还是为了公众安全。”

  - 要给乘客开发票买保险

  《办法》:网约车驾驶员须有三年以上经历。在提供服务后,应按规定向乘客出具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网约车经营者应当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相应保险。

  解读:保障乘客的安全和权益,是《办法》里对消费者保护的关键原则。这意味着,目前在专车服务中难要发票、出事故该谁赔付等老问题,被“踢皮球”的概率可大大减少。

  - 促销须提前10天先公告

  《办法》:网约车经营者要合理确定运价结构和水平,实施明码标价。网约车经营者实行市场奖励、促销等行为应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并提前10日将方案向社会公告。

  解读:专车的成本提高了,司机数量会减少,交纳税费更规范。但对于消费者来说,专车优惠券遍地的现象估计要少多了,各大平台“兵不厌诈”的奇袭价格战也变历史了。

  业内建议

  方案框架太单一 望多些灵活空间

  业内人士指出,若专车新规无改动出台,最为受益的莫过于出租车。因为目前有超过90%的网约车由私家车组成,若要变更车辆性质成为营运车辆,私家车的报废年限就要按后者变成8年,这会让很多私家车打退堂鼓。

  另外,对于交通部此次公布的专车管理《办法》,不少业内专家也打出了“差评”,他们普遍希望在一个月的征求意见过程中,政策制定者能充分考虑专车的地方性和对共享经济的利好。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认为,征求意见稿中各种许可条件的标准“让人眼花缭乱”,“互联网是对传统资源的整合,是‘1+1=3’,而不是说互联网再去做传统的产业,把互联网企业做成第二个出租车公司。”研究出租车行业多年的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军则反问:“现在上海专车的监管思路主要就是把责任交给平台,这和交通部的意见稿思路不一样。如果要按照交通部的思路做,那上海试点怎么办?现在国家给出的框架太单一,没有给地方灵活的空间去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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