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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业治理新秩序构建中发挥作用

  • 发布时间:2015-05-15 09:36:32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 本报记者 丁 莹

  2015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按照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工作部署,推进多元共治,构建行业治理新秩序,成为认可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日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在第三届执行委员会战略研讨会上,围绕“在认证认可行业治理新秩序构建中积极发挥认可作用”进行了研讨。

  坚持和完善: 多元共治的认可体制

  作为国家认可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检验机构和检测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CNAS由议事机构和执行机构组成,议事机构包括全体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等各级委员会,秘书处是执行机构。在国家认监委的领导下,CNAS的组织体制体现了认可相关各方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理念,为认可机构的公正权威提供了基本保障。

  委员会的组成集中体现了多元治理的理念。CNAS的委员来自政府机构、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使用方、合格评定服务对象和专业机构及技术专家5个方面,符合利益均衡的原则;评定、申诉和最终用户委员会以及专业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和有关方组成。目前,CNAS39个各层级委员会共有1049名委员,另外有9位院士为资深顾问。各位委员和资深顾问认真履行职责,满足了各行各业对认可的特定需求。

  委员会的决策机制符合多元共治的基本要求。全体委员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方针、政策、规则和准则等重要认可文件;监督财务状况和与外部机构签订协议并决定其他重要事项。认证机构、实验室、检验机构3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审定或批准相应认可领域的认可规则或准则等公开文件,下设31个专业委员会,承担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评定专门委员会按照要求,作出有关认可资格的决定意见,申诉专门委员会做出认可申诉处理的决定。最终用户专门委员会向CNAS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反馈有关合格评定结果的信息。认可的方针、政策、认可规则与准则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等,按照规定需要通过会议或函审表决,按多数通过原则做出决策。这些规定体现了认可政策决策过程的民主、公平和公正,体现了相关方的多元共治。

  “统一体系,共同参与”的认可工作体制增强了认可的公正性和权威性。CNAS成立以来,集中统一的国家认可体系,不仅在国际上影响力不断增强,同时也得到政府部门、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使用方、合格评定服务对象和专业机构等社会相关方的认同,认可结果得到了国内外广泛承认和采信。目前,国家有近30部法律法规直接或间接地采信了认可结果。在国际贸易领域,有的领域将认可作为快速通关的要求。认可已成为中国产品走向国际的“通行证”。

  不断完善“统一体系,共同参与”的认可工作体制机制。统一体系、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机制是认可机构组织治理的国际通行做法,符合国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方向,符合建立完善公益服务现代治理结构的基本要求。随着深化改革的逐步推进,CNAS“统一体系、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机制还需要不断完善,以进一步体现认可公正性、独立性、技术性、规范性、统一性和国际性运作原则。

  强化和配合: 约束作用前提下的联动机制

  认可约束是“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认证认可监管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认可机构在强化认可约束作用的同时,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行政监管、协同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为增强联动机制、增强整体效能,为认证认可行业治理新秩序构建更好地发挥作用。

  加强认可约束与行政监管联动。第一,以行政监管信息为问题导向加强重点监督。主动收集和利用行政监管发现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存在的问题,作为认可例行评审和专项评审输入信息,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策划评审方案,深入对问题进行追查,增强认可约束的效力。第二,以认可评审发现问题为行政监管提供信息输入。及时将认可例行评审和专项评审中识别出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可能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上报国家认监委相关部门。必要时,针对特定机构,采取专项策划、联合行动、共同处理的联动监管措施,形成合力,共同遏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第三,利用认可技术资源为行政监管提供支持。积极配合行政监管、行政监督检查,按照国家认监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认可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国际互认优势,为政府监管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第四,为资质认定做好技术评价。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认监委委托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价,积极参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共治联动,加强同相关资质认定管理部门和社会相关方的联系。

  加强认可约束与行业自律联动。第一,以自律监管信息为输入,增强认可评审的针对性。CCAA及时向CNAS通报自律监管结果,在认可评审和专项评审过程中利用行业自律活动识别的相关问题信息,作为对机构认可评审输入、确定评审重点的重要信息源;同时充分利用CCAA认证人员数据库,核实注册认证人员的能力评价信息,提高评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二,协同人员注册机制,规范认证人员行为。CNAS将认可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认证人员违规信息,及时通报CCAA,作为其认证人员资格管理的负面信息输入,必要时,针对特定机构和人员,可采取联合行动,共同处理。第三,完善认证人员评价机制,保障认证人员能力。CNAS在实施认可评审过程中更加关注认证机构人员能力评价分析系统的运行效果并做出相应评价。CCAA在相应注册领域采信CNAS对认证机构人员能力评价分析系统的评审结果,作为对认证机构人员能力评价和管理体系的例行监督。第四,协同拓展认证认可新制度。CNAS与CCAA在开发和拓展认证认可新制度时实施联动,建立机构认可要求与认证人员注册能力要求协调一致的管理制度。

  加强认可约束与社会监督联动。第一,利用公共传媒信息作为认可输入。积极收集有关认证认可的社会舆情,作为开展认可工作、制定认可战略规划的重要输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第二,关注重大风险事故,提高认可有效性。积极收集有关获证组织发生重大事故的信息,作为认可监督和评审策划的输入,提高认可约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三,利用投诉信息作为监督输入。投诉处理是认可约束与社会监督共同作用,实现多元共治的有效手段。充分利用来自各方的投诉信息,以投诉调查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并给予有力的处理,发挥好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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