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谁管 谁得管
- 发布时间:2015-05-14 09:39:37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 胡立彪
“不查都没事,一查全是事”。这种现象在各市场领域都存在。这其实反映出的是管与不管的问题。该谁管,谁就管,管了基本上就不出事了。而现实往往是,到底该谁管的事就没弄清,谁来管就成了问题,于是常常是没人管,不出事才怪。
最近山东省搞了一次成品油质量专项抽检,结果发现被抽查的980个加油站中,有19.5%的样品不合格。像中石化、中石油这样的大企业的加油站基本没问题,问题主要出在其他加油站。这里的“其他”应多为民营加油站。在三四线城市特别是农村,公路两旁常有一些看上去很简易的加油站,因为有正规气派的国企加油站比着,这些民营加油站给人的感觉非常山寨,其油品质量也令人怀疑。可是它们就站在路旁,应该是得到政府认可的合法加油站。合法加油站的油不合格,谁来管?当然是谁让它合法谁来管。
该管的事管不好可能是管理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也可能是因缺少相应的管理依据而难作为。中消协近日公布了26款知名品牌面膜产品比较试验结果,结果显示其中资生堂和SK-II的面膜存在荧光现象。对此,SK-II方面回应称,其护肤面膜的原材料和生产过程均不添加荧光增白剂。医学上认为荧光剂对人体有潜在危害,目前在洗涤剂中已有添加上限,但化妆品尚无规定,亦缺少相应的检测方法。这样一来,中消协的试验就会陷入尴尬。你说人家有问题,人家回应说那你给我说说看,我犯了什么法?违了哪条规?至少到目前,中消协还是无言以对。
如果执法人员在“该管”的权限或相关法律上含糊,那么这个问题有时候还真成问题。比如有消费者向工商部门投诉称,他在超市购买电磁炉时获赠一个炒锅。但使用不久,炒锅就坏了,他找超市换或修,结果被超市以“赠品不在‘三包’范围”为由拒绝。工商方面回复,由于商家赠送的炒锅并非无偿赠与,而是附有义务的赠与,即需要购买一个电磁炉。根据《合同法》第191条规定:“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炒锅仍在保修期内,超市应该为消费者进行更换或维修。要是不知道赠品还受《合同法》管着,还有“附义务赠与”一说,商家肯定就钻了空子,消费者也就吃了哑巴亏。
在“该管”的事情上,能做到不含糊其实并不容易,因为法律法规永远做不到完美无缺,只要有人想钻,空子总是有的。
前两年手机垃圾短信泛滥,国家出台政策严厉打击之后,曾消停了一段时间,可是最近又有复燃的苗头。腾讯移动安全实验室的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垃圾短信举报总数已达到17.22亿。这些垃圾短信中,广告占了八成以上。垃圾短信之所以给人卷土重来的感觉,主要是因为互联网服务特别是电商的崛起,其中的诸多业务需要与手机绑定,这样一来,接受商家广告自然就多了。与以前的垃圾短信多由伪基站发送不同,现在电商关联的短信多是由运营商开放给第三方公司推送,具有合法性,管起来就难了。且不说出了问题到底是追究运营商的责任还是第三方公司的责任抑或是电商的责任,就连到底是该由通信部门还是工商部门管来“追究”,这事还拎不清呢。
市场出现各种问题,归根结底都是责任问题。被管理者责任缺失,不服管或逃避管会出事,管理者搞不清自身责任,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当然也会出事。怎么办?以法治责,唯如此,无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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