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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私家车做网约车合法之路:偷偷摸摸拉活还要多久?

  • 发布时间:2016-03-15 07:15:33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胡爱善  责任编辑:王斌
3月14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答记者问

  中国网财经3月15日讯(记者 胡爱善)不知从何时起“打车难”渐渐成为过去时,网络约车的兴起极大便捷了百姓的出行需求。据中国网财经记者观察,不少私家车也加入了到网络约车的行列,然而这些车主并不愿接前往火车站、汽车站等区域的单。究其原因,这些私家车没有合法身份,因为怕警察盘问,平时只能偷偷摸摸拉活,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成为他们眼中的高危区域。

  私家车缺乏合法的身份原因是什么?这种偷偷摸摸拉活的状态要持续多久?监管部门又有着怎样的苦衷?在3月14日上午举行的主题为“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就社会关注的这些热点问题回答了媒体提问。

  杨传堂坦言:“出租车行业管理看起来似乎不是一个多么大的问题,但是这项工作在全世界都是一个难题,特别是近年来网约车的兴起,在给市民提供良好服务体验的同时,也给当地的出租汽车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不仅是在我国,即便是在全世界都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他举例道,法国的巴黎、德国的柏林、西班牙的马德里等一些国外的大城市都曾经先后发生了多起游行示威活动,抗议网约车业务引发的行业问题。

  监管部门面临的困境

  杨传堂总结了我国出租车行业改革存在几个难点。第一难,要统筹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主要是统筹好新旧业态的平衡发展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兼顾好出租汽车企业、平台企业、驾驶员、乘客等不同群体的利益。这些利益群体的诉求是复杂的、多元的,改到深处就是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需要政府和管理部门做好各方的平衡,力争取得改革最大的公约数。”

  第二难在于公众当前利益和行业长远发展的平衡问题。杨传堂指出,在有的城市、有的时节、有的司机,大家对传统出租汽车打车难、服务差的问题反映较为强烈,这是客观存在的。当前,网约车的发展在给予公众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杨传堂说,政府部门实施监管,就是要设定相应的底线和规则,这并非设置障碍,主要的目的还是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一旦出现事故等纠纷,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此外,网约车发展的过程中,有关企业实施的补贴是一种抢占市场份额的短期行为,一段时间内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形成了不公平竞争,从长期看,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毕竟资本是逐利的,企业不可能长时间、无底洞地补贴下去。”杨传堂如是说。

  立法让专车获得合法身份

  支持免费友好互助的顺风车、拼车

  各国对网约车如何实施监管,一直争议不断,德国、法国、西班牙、日本等许多发达国家对网约车持完全禁止的态度,美国各个州也是有禁有放。

  杨传堂表示,此次出租汽车改革正是“互联网+”行动计划在交通运输领域落地的具体措施。

  “我们在制定暂行办法时并没有一禁了之,而是通过立法让专车获得合法身份,并通过设计可以操作的、可以执行的具体政策,鼓励新业态规范发展,提供差异化、多样化的服务,更好地来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多层次的出行需求。”

  杨传堂强调,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如果改革不能更多地、更公平地惠及到全体人民,不能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改革就失去了意义,也不可能持续。

  因此,此次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明确了要鼓励合乘、顺风车等分享模式发展。“对于在节假日期间或者通勤的时段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出行成本,或者免费友好互助的顺风车、拼车等等,这是体现了分享经济的一种出行方式,它有利于提高交通资源的利用,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具有积极意义。在这次改革的政策中,我们也都明确给予了支持。”杨传堂说。

  对待新生事物不墨守成规

  给盈利为目的的私家车以合法出路

  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兼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在发布会上指出,为保证网约车的服务,必须保证网约车、出租汽车对公众基本服务的要求,所以从事网约车服务的企业、车辆、驾驶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目前在这一点上公众已经达成共识。”

  杨传堂说,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和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机动车辆分为营运的和非营运的两个类别。我们通常所说的“黑车”是指没有取得有关营运资质而从事经营性运输服务的车辆。

  “网约车是个新生事物,通过互联网的平台接入相应的车辆和驾驶员,对外提供的是运输服务,它的性质属于城市出租汽车的范畴。”杨传堂指出,网约车的运作模式与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存在不同,现有的管理制度更多是针对传统巡游的出租汽车,如果完全按照原有的管理制度来进行简单的套用,是不利于网约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

  杨传堂说,要按照网约车的特点“量体裁衣”,设计新的管理制度,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网约车和巡游出租车尽管有差别,但是也有共性,都是为社会公众提供运输服务,这就需要对这两种业态都要进行管理。从现有的法律和法规来看,没有取得营运许可的人员和车辆对外提供客运服务是不合法的。

  “但是对待新生事物,我们也绝不能止步不前,墨守成规。网约车作为新生事物,给乘客带来的良好体验,也受到了一些乘客的欢迎。”杨传堂说,我们对此解决的思路是:要给这种服务方式一个合法的出路,让其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公众的需求,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要。给其制定一套比较合体的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网约车我坐过,我也请我的工作人员、司机都去坐过,有些中央领导同志也坐过,也体验过。”杨传堂透露。

  如何给它“量体裁衣”地提供一个办法,这是在研究和制定指导意见、暂行管理办法中提出的。杨传堂强调:“如果私家车为社会公众提供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这就涉及到公共服务和客运安全,就必须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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