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新三板企业年报遭问询
- 发布时间:2016-04-06 09:16:34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王颖
“请在第二节‘公司基本信息’中补充披露签字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地址。”“请说明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的具体收入政策,并请提醒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对待信息披露工作,请勿直接复制粘贴。”年报中出现一系列低级错误,逼得新三板监管层出手,连发事后问询函。新三板挂牌企业和执业中介机构,正迎来最严格的年报季。
按规定,新三板挂牌企业需在4月30日前完成披露。近期,上市公司进入年报密集披露期。但一些公司披露的年报质量却参差不齐,甚至出现比较低级的错误。自上月底,全国股转公司连发问询函,要求挂牌公司对相关问题予以反馈。
截至昨天,全国股转系统发布了针对13家挂牌企业的年报问询函,涉及恒业股份、同济医药、九鼎集团等企业。统计显示,问询函涉及问题30项,涵盖了年报编制中的常见问题。其中有一些问题是较为低级的错误,比如,遗漏“披露注册会计师、姓名、地址”,还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披露的信息与财务报告不一致”,“披露的信息明显与实际业务有冲突性的描述”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股转系统对九鼎集团、达仁资管、菁英时代3家私募企业的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现金流量数据和投资收益等问题提出了质询。去年12月,监管层曾先后叫停私募股权机构和类金融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
按照监管要求,被问询的挂牌企业,需就各自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按期将说明材料报送给全国股转系统,并抄送给主办券商。如果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还需要及时更正。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2015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过程中陆续发布年报问询函,各市场主体需严格按照规则要求披露年报,注意年报披露质量。
业内分析认为,很多挂牌的中小企业信息披露意识非常淡薄,此举将逐步把企业引向规范。此时发布典型公司和问题,监管层希望对其他券商和公司在编制年报时起到警示作用。
此外,针对主办券商的执业质量评价今年4月1日已正式实施,所列出的35项负面行为清单中,“挂牌公司定期报告被全国股转系统出具问询函或要求更正”也明确在列,监管层意在以此促使券商重视挂牌企业的年报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