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6日讯 上交所昨日向海航控股下发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事由为督促方大集团及关联方及时解决对公司欠款相关事项。
今日,中国网财经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海航控股了解到,监管工作函所涉及的“方大集团”系海航控股现控股股东,系此前重组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原航空集团及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存在欠款,方大入主之后要解决相关问题,上交所发函督促尽快解决。
2021年12月,海航集团航空主业板块交割给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根据当时的收购方案,方大集团出资410亿元,其中123亿元认购海航控股44亿股A股股票,257亿元为投资海航集团股权,30亿元用于确保公司破产重整顺利实施支付。
据海航控股2021年2月公告,公司计划对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承担责任的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等通过债务转移方式进行整改,转移的债务金额预计不少于约725亿元。
另据海航控股2024年中报,截至2022年6月30日,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申万菱信资产鑫航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金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累计应付海航控股生产经营性款项分别为35.62亿元、15.94亿元、13.73亿元、5.44亿元、2.96 亿元、0.68亿元、0.58亿元、2.98亿元、0.33亿元、2.59亿元。上述欠款被承诺于今年年底前偿还完毕。
上清所披露的方大集团三季报显示,公司期内营业总收入2708.07万元,亏损2.25亿元。
(责任编辑: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