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上市公司,正在将回报投资者落到实处。
随着三季报陆续披露,多家上市公司宣布推出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截至10月24日,已有32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关于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在这些公告中,对于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实施公司此前的股东回报计划、回报投资者等关键词被频繁提及。
有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在和《证券日报》记者交流时表示:“在三季度进行分红,按照分红的推进速度,投资者可以在春节前收到这笔现金分红,给投资者发放‘过年红包’符合监管部门关于‘提高投资者获得感’的要求。”
具体来看,在推出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上市公司中,现金分红是主流。
例如,温氏股份表示,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大北农则计划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歌尔股份表示,拟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安爵资产董事长刘岩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此前上市公司更倾向于在年报发布时提出利润分配方案,但随着监管层的持续引导和鼓励,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重视分红频次,选择在中报或季报发布的同时推出利润分配预案,这是一个积极信号。
“现在越来越多上市公司选择在季度财报中进行分红,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监管机构一直在推动上市公司提高分红水平和增加分红频次;二是,分红能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增强投资者的信心。”私募排排网研究员卜益力对《证券日报》记者说,两大原因的共同作用之下,可以看到当前上市公司分红意愿加强,加强分红也是市场成熟度提高的体现。
由于第三季度财报未经充分审计,在筹划利润分配方案时要注意一些事项,刘岩称:“例如,要确保盈利与合规性,要保证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不能因分红而影响正常运营,并确保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记者梳理公告发现,在阐述了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等信息后,不少上市公司对于利润分配预案还请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意见,从公司盈利情况、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等角度进行了说明。
总体来看,上市公司在三季度进行分红的意愿增强。刘岩认为,持续稳定的分红有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分红也体现了公司对股东权益的重视,可以让投资者更愿意长期持有股份,这些因素,都有助于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卜益力分析,上市公司通过分红向市场传递公司盈利能力强、财务状况良好的信号,从而增强投资者对公司乃至整个资本市场的信心。而稳定的分红预期,也有助于提升资本市场的吸引力,从而促进资本市场提升活跃度和增强流动性。
(责任编辑: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