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25日讯(记者里豫 王彬)3月24日,因违规减持公司股份,万马科技(300698.SZ)副总经理马雅军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事实上,这已并非万马科技高管第一次违规减持。
2018年9月13日,万马科技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杨义谦在委托其配偶调试股票交易软件时,因误操作减持了公司股票约10万余股,在事实上构成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行为。
而在今年年初,万马科技就曾发布公告称,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约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568%。公司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在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6月16日减持不超过2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00%。
这已是自2018年8月31日首发售限股解禁上市后,万马科技股东与高管的第七轮减持。
此前的2月24日,万马科技曾发布公告称,因个人资金需求,马雅军拟在2020年3月17日至9月16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164股,占总股本的0.0621%。
但是,距上述减持计划披露日尚不足15个交易日,马雅军便提前减持了部分股份。
根据监管函,3月16日,马雅军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万股,占总股本的0.0299%,减持均价为21.952元/股,减持金额87.81万元。
万马科技辩解称:“因减持日期计算理解错误,马雅军提前一天减持了部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马雅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11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减持计划,在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
对此,深交所在监管函中要求马雅军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规范股票买卖行为。
万马科技随后发布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处理公告》,公告显示,马雅军就本次违规减持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于本公告披露日起一个月内将本次违规减持的净所得62.27万元上缴归公司所有。
公开资料显示,万马科技主营通信与信息化设备的研发、生产、系统集成与销售业务,2017年正式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因受到相关概念炒作的影响,3月18日至23日,万马科技连续四个交易日涨停。
3月24日,万马科技一度涨停,并创出32.51元/股的年内高点,但午间股价突然跳水,最终以跌停报收。
(责任编辑:胡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