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重组遇股民索赔 律师称友利控股维权不受影响
- 发布时间:2015-09-09 07:35:1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杨菲
友利控股目前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欲借壳友利控股登陆A股上市。友利控股去年12月份将注册地址从成都迁至江苏,目前又将公司资产和人员进行大换血,如此次重组顺利完成,公司主营业务和控股股东都将发生重大变化。不过,即便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了也不影响投资者进行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维权,符合条件索赔的投资者无需太过担心。
《投资快报》记者近日获悉,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欲转战游戏行业的上市公司友利控股(000584)目前正面临投资者起诉维权,因友利控股去年虚假陈述行为被证监会[微博]处罚,被广大二级市场投资者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赔偿其投资差额损失。据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介绍,其代理的中小投资者诉友利控股虚假陈述索赔案已由南京市中院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并将于2015年10月21日开庭审理。
公司迁址管辖法院变更
值得注意的是,友利控股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是在去年6月份,当时友利控股还属于四川的上市公司,全称为“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暑袜北三街20号”。而在去年12月份,公司将注册地址迁至“江苏江阴市澄江中路159号”,公司名称也变更为“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由此友利控股变更成了江苏的上市公司。
而据许锋律师介绍,虽然公司将地址和名称都做了变更,但是这并不影响投资者起诉维权,公司是独立的主体,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亦或是控股股东变更都不会影响公司责任承担。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友利控股目前已迁至江苏,管辖法院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我们在8月下旬向法院递交了一批投资者索赔资料,顺利获得法院受理并安排在10月21日开庭审理。”许峰律师进一步介绍。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
友利控股之所以被中小投资者推上被告席,要追溯去年6月。2014年6月28日,友利控股发布公告称,收到四川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四川证监局查明友利控股在2012年年报中,隐瞒了控股子公司双良氨纶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双良锅炉有限公司之间8452.29万元的关联交易。由于这一行为构成了虚假陈述,公司与相关责任人遭到了处罚。
据悉,该起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发生在2012年,其控股子公司双良氨纶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双良锅炉有限公司关联交易8452.29万元。对上述关联交易,友利控股未在201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去年年中,友利控股曾因此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014年6月27日,公司公告称收到四川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中“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发生的累计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之规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友利控股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董事长李峰林、副董事长程高潮、财务总监牛福元被分别处以罚款5万元。
许峰表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等相关责任人员发起索赔。就友利控股虚假陈述案来说,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13年4月23日到2013年7月30日之间买入友利控股股票,并且在2013年7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重组不影响索赔
《投资快报》记者同时注意到,友利控股目前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欲借壳友利控股登陆A股上市。
8月5日晚间,友利控股连发40条公告,更新了此前已经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友利控股拟置出扣除货币资金外的所有资产和负债,置入中清龙图100%股权。其中公告的一份《收购报告书》显示,本次收购完成后,杨圣辉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92,868,54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31.10%,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从化纤制造和销售、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变为网页游戏、移动游戏的研发及运营。
友利控股去年12月份将注册地址从成都迁至江苏,目前又将公司资产和人员进行大换血,如此次重组顺利完成,公司主营业务和控股股东都将发生重大变化。
不过,律师认为,即便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了也不影响投资者进行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维权。许峰律师强调:“根据公司法,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名称变更,不影响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主体的责任承担。而一旦投资者损失被法院确权,友利控股将难逃赔偿之责。”对此,符合条件索赔的投资者无需太过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