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日通报2019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和行政处罚情况。
通报指出,此次监督抽查采用重点抽查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侧重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和日常监察、检验、鉴定评审、许可审批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共监督抽查275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
其中,监督抽查特种设备生产单位198家:其中锅炉制造单位29家、压力容器制造单位26家、气瓶制造单位10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23家、压力管道安装单位10家、安全附件制造单位10家、电梯制造单位40家、起重机械制造单位12家、客运索道制造单位5家、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单位15家、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单位18家。监督抽查检验检测机构60家:其中综合检验机构30家、无损检测机构20家、型式试验机构10家。监督抽查鉴定评审机构5家。
通报指出,对存在问题单位的沧州新星石化设备有限公司、无锡鑫仁锅炉有限公司、上海泰河阀门有限公司、嘉兴五洲阀门有限公司、苏州福特美福电梯有限公司、北京中索国龙索道设备有限公司、武汉中新游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开云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山东悟空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依法注销企业的相关行政许可。
对江西通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蓝海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廊坊劲华锅炉有限公司、浙江宁松热能锅炉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壮志石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宽城升华压力容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绿动能源有限公司、郑州市雨恒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煤气第二管线工程有限公司、陕西为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长征天民高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中航阀门股份公司、成都川空阀门有限公司、昆山华龙电梯有限公司、中菱(福建)电梯有限公司、沧州经纬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江西华核天宇检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携程石油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金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资料显示,上述9家被注销相关行政许可的企业中,河北开云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新能源汽车的设计、研发,的汽车制造公司,所在地为河北省南宫市,隶属于中瑞德科(北京)工业设计有限公司(CSG DESIGN)旗下汽车制造商 ,2013年开始致力于新能源汽车的设计、研发, 凭借其前瞻的设计理念以及研发实力,在2014年至2015年连续两年被美国硅谷《Fast Company》杂志评为中国50大创新企业之一。河北开云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制造、销售,汽车进出口,主要产品有电动皮卡PICKMAN。
除了中瑞德科(北京)工业设计有限公司外,河北开云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还得到了A股上市公司哈工智能(000584,股吧)的青睐。其中,持股1.3%的哈工大机器人(300024,股吧)集团上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是哈工智能全资子公司,持股2.6%的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背后是哈工智能出资49%,持股2.6%的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背后是哈工智能出资25%,持股1.3%的嘉兴哈工慧创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背后出资人也闪现哈工智能身影。
哈工智能目前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智能制造业务。公司智能制造业务以工业机器人系统应用为中心,目前涵盖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应用)、工业机器人一站式服务平台(工业机器人服务)两个子板。2019年,哈工智能业绩惨淡,预计全年净利润同比下滑63%-71%,由2018年的1.2亿下滑至3500万-4500万。
另外,被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的20家企业中,上海煤气第二管线工程有限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隧道股份(600820,股吧)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要从事隧道、路桥、轨道交通、水务、能源和地下空间等城市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投资和运营业务,以及部分盾构设备的制造业务。
通报要求,被责令整改的企业应对监督抽查备忘录中的不符合项目,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逾期未报送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被责令整改的企业不允许申请下一许可周期的自我声明承诺换证。其他被抽查单位也应对监督抽查备忘录中的不符合项目进行整改,换证鉴定评审时,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此次,还通报了2019年度行政处罚情况。
1、经查,深圳市新日电梯有限公司不满足制造许可资源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依法作出吊销深圳市新日电梯有限公司电梯制造许可证,三年内不予受理其电梯制造许可申请的行政处罚决定。
2、经查,深圳亚洲富士电梯设备有限公司不满足制造许可资源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依法作出吊销深圳亚洲富士电梯设备有限公司电梯制造许可证,三年内不予受理其电梯制造许可申请的行政处罚决定。
3、经查,广州市振杰机械有限公司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依法作出撤销广州市振杰机械有限公司电梯制造许可证,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电梯制造许可的行政处罚决定。
4、经查,浙江巨申电梯有限公司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依法作出撤销浙江巨申电梯有限公司电梯制造许可,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电梯制造许可的行政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赵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