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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中国应该建立双层金融监管体制

  • 发布时间:2015-12-15 00:30:40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陈莹莹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14日在2016网易经济学家年会上表示,金融市场当中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刚性兑付,只要有刚性兑付就不可能有风险定价。

  吴晓灵建议,中国应该建立双层金融监管体制,既有中央的监管体制,也有地方的监管体制。地方监管的金融活动不能够吸收公众存款,只能做与金融有关的一些服务性业务,或是单项的金融业务,比如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理财公司等。

  吴晓灵说,让个别产品和机构释放风险是化解系统性风险的必要措施,这样才能够打破刚性兑付,严肃市场纪律。“如果我们能够秉承这样的理念,允许金融产品该违约的时候违约,该出风险的时候出风险,对于市场的健康发展是更加有利的,对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对于金融市场价格的形成也是非常有利的。”

  吴晓灵认为,以往中国金融监管在目标定位上有些偏差,将行业发展和引导创新也当作了监管的潜在目标和责任,这两点定位其实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监管者对金融产品创新,应关注产品法律关系的准确、风险收益的匹配、风险责任的清晰、信息披露的充分。

  吴晓灵说,未来涉及到社会公众比较多的业务必须加强全国性的统一监管。市场准入方面,要提高商业银行和寿险公司的门槛,对其他金融机构应加大在境内设立的开放力度,虽然银、证、保、信都要经过中央监管机构的市场准入,但是由于商业银行和寿险公司的负外部性和涉及公众的直接利益更加明显一些,准入门槛应该更高一些,监管的严格程度应该更强一些。其他一些金融机构,则主要是承担中介的任务,不是最终的风险承担者,应该加大这些机构在境内开设的开放力度。“我们现在对这些机构在境内开放开设时,管制得还是比较多,牌照的管理不必过分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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