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北省财政厅国库处(支付中心)高度重视、积极作为,迅速落实财政厅党组决策部署,把做好疫情防控保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充分发挥国库职能作用,组织全体干部及全省各级国库部门坚守防疫资金紧急拨付第一线,全力保障防疫资金快速拨付到位。
开辟财政拨款“绿色通道”。财政厅国库处(支付中心)第一时间协调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依托财政国库电子支付系统,开辟财政拨款“绿色通道”,争分夺秒拨付防控资金,切实保障了资金顺利拨付和应急工作顺利实施,既实现了财政资金“7? 24”小时快捷支付,又有效减少了人际接触、阻隔了感染途径。1月31日晚向省卫健委紧急预拨抗疫资金300万元,2月6日晚向省工信厅预拨疫情防控临时物资储备资金1.74亿元,为疫情防控工作发挥了重要的资金保障作用。同时,加强库款调拨,第一时间保障市县需求,建立省市县三级国库资金保障应急调度机制,通过国库电子支付系统,2月3日迅速向各市县专项调拨库款77.3亿元,有力保障了市县库款供应和抗疫防控工作。
加强疫情防控资金支付管理。2月6日制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畅通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与预算单位之间的资金支付“绿色通道”,强化支付保障,代理银行全天开启支付结算系统,满足预算单位正常用款支付需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加强岗位责任审核,确保“绿色通道”畅通,确保资金支付安全顺畅;畅通“电子通道”,强化线上办理,充分利用资金支付电子化优势,一律使用自助柜面办理支付,加强系统监测,确保支付不掉线、不断线;畅通“联络通道”,强化快速反应,建立应急快速反应通道,紧急事项即时反馈,为预算单位加强资金支付工作提供保障性指导,切实保障资金顺利支付和应急工作顺利实施。 (河北省财政厅国库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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