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产品即将停售为由进行宣传?
- 发布时间:2016-05-04 14:29:51 来源: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年来,电话销售成为各大险企不可或缺的一种营销方式。在与消费者通话的过程中,经过专业培训的座席往往能发掘对方的投保需求,成功推介产品,且相比网点、代理人等传统渠道,电销保险在费用方面一般更具优势。
保监会近日向全社会通报数起典型案例,其中就不乏一些险企,因电销人员不按“规矩”办事,坑害消费者利益,被点名处罚。
保监会在检查中发现,某寿险公司电销中心的部分保单,以产品即将停售为由进行宣传。其实,保险产品停售并非“新奇”现象。平日里,保险公司是会正常地停售一些险种,比如主动叫停赔付率高,对险企造成较大赢利压力甚至产生亏损的产品。又如监管部门认为某款产品的设计存在问题,险企经营风险过高或对投保人没有实质作用,因而制定规则重新界定险种。可是,倘若电销人员大肆“造势”,硬生生把即将(甚至并不会)停售的产品卖成“秒杀品”,导致消费者忽视自身需求,盲目购买,这就属于违规行为。
根据保监会2012年1月颁布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决定在部分区域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不得以此为由进行宣传和销售误导。此前,某险企就因以旗下一款产品将停售为由,在营业场所内张贴海报进行宣传销售,实际并未停售,而受到所在地保险监管部门处罚。这一“办事规则”,其实同样适用于电销保险,消费者务必竖起双耳,谨防电销人员瞄准大众的“惜购”心理,以“停售”名义诱导自己出手。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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