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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房产交易税负整体降低 300万元二手房税减1万元

  • 发布时间:2016-05-04 07:39:00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耿诺 孙杰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耿诺 孙杰)昨天是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后的首个工作日,本市各区地税办税大厅迎来众多二手房交易纳税人,税负到底降没降是他们最关注的问题。记者以一套网签价300万元的二手房交易为例实际测算,税负整体降了1万元。

  根据市地税局的统计,5月1日当天,全市18个区(分)局试运行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当天共开具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85张,征收税款638.55万元,比营改增前的税负降低16.03万元,降幅2.45%,平均单笔业务税负下降1885.88元。

  昨天上午不到9点,西城区地税局第二税务所门前就有不少纳税人在排队办业务。另外,东城区也迎来二手房交易开票申报高峰,当日共办理25笔二手房缴税业务,征收税款284万元,与营改增前相比,买卖双方税负整体降低1.6万元。

  记者了解到,营改增落地之后,二手房交易的增值税、契税、个税、附加税等税率及相关优惠政策,基本平移了此前营业税时期的规定,但由于税基下调而导致了总体税负略降。即过去营业税是以含税房价来征税,现在增值税按照不含税房价来征税。

  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本市国税、地税系统营改增相关人员小长假期间全员上岗,加班加点确保营改增平稳推进。本次营改增,全市共涉及33.9万户纳税人,其中生活服务业为31.2万户,占总数的90%以上。

  对正在进行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而言,税费到底能降多少?记者拿北京市民赵女士的案例进行了测算。

  原来,赵女士名下只有一套4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是父亲的遗产。如今为了改善居住条件,赵女士买了一套网签价为300万元的二手房。

  因为赵女士名下已经有一套房,再买房要按照二套计算,因此,赵女士要承担的契税税率为3%。营改增之前,契税的计算基数就是300万元,而营改增之后,要减去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营改增前后,契税最终的缴纳额度分别是9万和8.571万元。仅这一项,赵女士就省下了4000多元。

  而营改增之后,原来的营业税为15万元,如今的增值税为14.286万元,赵女士又少缴了7000多元。相应的附加税费也少缴800多元。

  最复杂的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记者请来税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给赵女士仔细进行了测算。

  在营改增之前,赵女士要购买的这套房子属于“非普”,而且不唯一,所以要征收差额20%的个税。计算公式为目前的网签价减去房屋原值,再减去本次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上次购房时缴纳的契税,还可以减去等于这次网签价10%的装修款,再乘以差额的20%,等于30.04万元。

  营改增之后,这个公式变得更为复杂,计算方法为“合同价-本次缴纳的增值税-原值-本次缴纳的附加税费-原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合同价×10%的装修款”,因此经过计算后,赵女士交易这套房产,个税将多交0.16万元,但整体将少缴纳1.0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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