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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打造消费最放心地区

  • 发布时间:2016-04-26 23:00:56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王甲卓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近日,朝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朝阳市工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赵海峰表示,该市将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并同步开展经营者履行“首问负责、赔偿先付、无理由退货制度”公开承诺活动。

  据介绍,朝阳市将通过3到5年的培育创建工程,在全市逐步认定一批“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单位、店)”“放心消费示范行业”“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和“放心消费示范旅游景区”,借以形成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新体系,最终目标是把朝阳市建成全省消费最放心的地区。

  10月底前,在县级认定的基础上,市工商局将认定一批市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单位、店)”,并培育一批省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单位、店)”。11月底前,朝阳市工商局还将认定一到两个市级“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和一到两个市级“放心消费示范旅游景区”。据悉,相关的考核标准已经出台,读者可登陆省市工商局红盾网站查询。赵海峰介绍说,在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同时,我市将同步开展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负责、赔偿先付和无理由退货制度”公开承诺活动。

  首问负责制度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进行维权,该经营者必须依法承担首问责任,不得推诿。赔偿先付制度是指当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而销售者或服务者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赔付,以及因销售者或服务者撤场等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商场、商城(中心)、超市、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先行赔付。消费环节无理由退货制度,是指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所列商品外,依照国家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可以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王甲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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