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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通过《公选法》修正案 选民可赴车站等投票

  • 发布时间:2016-04-06 14:0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网4月6日电 据日媒报道,日本参院全体会议本月6日以执政党和民进党等多数赞成最终通过了《公职选举法》修正案。

  根据这部法律,在日本全国性选举或地方选举的投票日,地方政府可自行决定在车站、购物中心等处设立“共同投票站”供选民投票。

  此外,提前投票的投票时间也可以延长。该法旨在方便民众投票,提高投票率。新《公选法》将与“18岁选举权”一同于6月19日施行,预计将适用于夏季的日本参院选举。

  据了解,新《公选法》由日本政府提出,主要的三项内容为设立共同投票站、延长提前投票的投票时间及扩大可带去投票站的孩童范围。

  根据日本现行法律,地方政府虽可在人流较大的场所为提前投票设立投票站,但投票日当天选民只能在小学、公民馆等选举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一处地点投票。新法施行后,日本地方政府若在大型商业设施等处设立共同投票站,该地区的选民皆可投票。

  提前投票的投票时间此前原则上为上午8点半至晚上8点,新法施行后地方政府可酌情将开始时间提前或将结束时间延后最多2小时。新法附则中还写明将在法律施行后研究能否进一步延长投票时间。

  新法还将可一同前往投票站的孩童范围从“幼儿”及“有不得已的情况”放宽至“幼儿、儿童、学生及其他不满18岁人员”。此举旨在鼓励日本选民带孩子一同前往投票,从而推动选民教育,为落实18岁选举权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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