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博元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终止上市
- 发布时间:2016-03-22 04:32:09 来源:成都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马玉宝) 昨日,上交所发布《关于终止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公告》,由此,在去年5月暂停上市的*ST博元成为证券市场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终止上市的公司。
2015年3月26日,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8日起暂停上市,现仍未恢复上市。昨日,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审核会议,作出了同意终止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审核意见。根据该审核意见,上交所决定终止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上交所公告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2016年3月29日)起,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上交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退市整理期间,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交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同时,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立即准备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的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
记者观察
面对违法就要“逗硬”
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终止上市的公司的诞生,称得上大快人心。一个公正、公开、公平的市场,不仅要让更多的优质企业分享资本的盛宴,更需要让那些作假、违法、内幕交易的企业无所遁形,付出其应有的代价。*ST博元是首例,但已足以对很多正在证券市场进行着违法违规事项的上市公司构成震慑。
2014年,证监会启动了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被称为史上最严退市新规,交易所也配套修改了《股票上市规则》,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上市公司将被实施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
随着*ST博元被终止上市,我们欣喜地看到,彼时承诺的“出现一家、退市一家”被坚决执行,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得到了维护,A股市场退市少、退市难,停而不退等痼疾也得到了极大程度地改善。我们希望看到的,是这样的企业越来越多地被发现,被“逗硬”处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些不法行为在市场绝迹,这也将成为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报记者 马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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