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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用消法 免吃“哑巴亏”

  • 发布时间:2016-03-16 09:32:19  来源:滨海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 时报记者 张广艳 报道

  衣食住行,消费无处不在,每一个人都是消费者,也可能成为其中的受害者。低价商品不“三包”、“假一赔十”噱头足、店堂告知拒绝退货……各种消费纠纷,让消费者有苦说不出。对此,开发区消协结合国内相关维权案例以案说法,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妥善应对、处理消费纠纷。

  购买打折商品

  就不能享受“三包”?

  案例:王女士在经过一电器店时,听到商场广播宣传“全场电器6折大甩卖”。禁不住诱惑王女士进店买了一款家用热水器,标签注明原价500元,现价300元。热水器搬回家后,王女士发现这款热水器根本不能烧开水,水温最高只能到90℃。她随即返回该店,要求退货。谁知售货员却回绝了她的请求,理由是打折的电器不在“三包”范围内。

  解答:消协工作人员表示,经营者低价出售商品,虽然目的很多,有的是为了清仓,有的是为了吸引顾客,但本质仍然是一种营利行为。商家出售商品价格的下降不能成为其质量下降的理由,更不能成为其推脱应尽义务的理由。因此,不管商品的销售价格如何,只要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商家就应该承担出售商品质量瑕疵“三包”责任。本案例中,在热水器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电器店应当按照国家“三包”规定,为王女士更换热水器或办理退货。

  声明“假一赔十”

  店家就得履行承诺

  案例:王某与两个老乡在一手机销售中心购买3部某品牌手机。由于过去从未使用过这一品牌手机,王某对销售人员极力推荐的手机怀有疑虑,但听到销售员“假一赔十”的承诺时,还是购买了该型号手机,销售员还在开给王某的发票上注明“假一赔十”字样。不久,王某等人就发现手机有质量问题,相关部门为他们提供的检测鉴定报告显示,这3部手机都系假冒产品。于是,王某等人要求店铺退货,并兑现“假一赔十”的承诺。但商家表示,只能按消法规定给予赔偿。

  解答: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提出“假一赔十”的承诺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是商家自愿作出,并非消费者强加的,是商家真实意思的表示。商家作出这种承诺的目的是希望消费者与自己订立买卖合同,进而购买自己的产品。“假一赔十”的承诺作为商家对消费者与自己订立买卖合同的一种保证,应当被认定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案例中,手机销售商既然作出“假一赔十”的承诺,就必须按照该承诺履行赔偿义务。

  店堂告示

  不是店家免责“挡箭牌”

  案例:江某到一皮衣专卖店购买皮衣,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以1680元购买一件貂皮大衣。大衣的标签上标注的是“貂皮大衣”,价格是2400元。当江某走出专卖店时,遇到一个朋友。朋友拿过大衣查看后告诉江某这件大衣不是貂皮的,最好退掉,于是两人进店退货。但店主指着墙壁上的告示说“酬宾销售,概不退货”。

  解答:关于店堂告示的效力,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或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消协工作人员解释称,江某在皮衣专卖店购买貂皮大衣,江某与专卖店之间就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作为合同一方,皮衣专卖店负有向江某提供合乎合同约定的貂皮大衣的义务;江某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江某依约定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却没有得到合同约定的貂皮大衣。皮衣专卖店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江某有权解除合同,把貂皮大衣还给专卖店;专卖店应当把价款退还给江某并赔偿损失。同时,如果商家销售标注为“貂皮大衣”的大衣材质并非真正的貂皮,还涉嫌构成消费欺诈,将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消费者也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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