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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与深地铁达成合作意向

  • 发布时间:2016-03-15 03:35:57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社深圳3月14日电 (记者彭勇 孙飞)万科13日发布公告称,其已与深圳地铁集团于12日举行战略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如果合作成功,未来深圳地铁集团或将成为万科的长期重要股东。

  尽管这一合作意向还有待万科股东大会通过,但市场人士分析,自去年以来备受资本市场关注的“宝能系”与万科的股权之争,或可暂告一段落。

  万科与深圳地铁达成战略合作

  万科13日发布的公告称,其拟主要以新发行股份方式,收购深圳地铁集团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预计交易规模介于人民币400亿-600亿元之间,如果交易成功,未来深圳地铁集团将成为万科长期的重要股东。

  有业内专家表示,此次与深圳地铁集团合作,是万科重组的重大突破,有助于解决万科近期面临的股权问题,也为万科与深圳地铁双方的长期业务合作奠定基础。

  根据合作备忘录,相关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为深圳地铁上盖物业项目,具体交易对价以经有关部门备案后的独立第三方评估结果为依据。万科拟主要以定向增发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

  深圳地铁集团董事长林茂德在签约仪式上说:“此次与万科的合作,是深圳地铁集团模式创新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战略导向。”

  未来双方将依托“轨道+物业”模式,通过联合开发,实现优势互补。

  万科在2015年经历了一场股权大战,姚振华控制的“宝能系”在数度举牌之后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截至2015年12月18日,万科总股本中,“宝能系”持有24.26%。此后,万科A股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由停牌,其重组进展一直备受资本市场关注。

  针对上述合作意向,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品牌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公司暂无回应。

  仍待股东大会通过

  “尽管万科宣布已与深圳地铁集团达成战略合作意向,但相关合作协议仍需要万科股东大会通过。”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表示。

  万科章程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发行股票等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统计数据显示,2014、2015两年间万科召开的5次股东大会,出席率分别为30.15%、35.67%、36.19%、34.26%、38.6%,均不超过40%。

  法律界人士分析,在宝能持股24.26%的情况下,收购攻守阵营持有的股份总和略超过40%;以其他机构及散户参会率可以达到20%峰值的情况计算,股东大会出席率最高可以达到60%。“如若‘宝能系’仍‘抵抗’,这一协议是否能得到通过仍存在变数。”

  然而,有市场人士则分析,由于资金成本较高,“宝能系”可能不会反对这一重组方案。宝能方面并未对此予以回应。

  此前,万科的另一大股东华润集团声明要支持万科。3月8日,华润集团董事长傅育宁被记者询问有关万科股权之争时表示,万科是个好企业,华润集团会全力支持。

  专家:为“宝万之争”中双方遵守市场规律“点赞”

  “‘宝万之争’在资本市场、舆论的高度关注下,双方遵守市场规律,遵循契约精神,我们要为双方都‘点赞’。”李大霄认为。

  在去年很长一段时间,万科市盈率较房地产行业整体市盈率低,资本市场认为“万科价值被低估”“万科具有良好的品牌形象”,“宝能系”出于自身财务投资、战略布局等方面考虑,对万科股份发起收购。这一股份收购行为随后引发万科管理层的反弹。2015年12月17日,万科集团董事会主席王石表示不欢迎“宝能系”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原因在于“宝能系”不具备“与万科相匹配的企业信用”。“我们作为职业经理人,要尽到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受托责任。”

  针对“宝万之争”,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于2015年12月表示,市场主体之间收购、被收购的行为属于市场化行为,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管部门不会干涉。

  李大霄认为,中国正在进行资本市场的改革,改革的方向是赋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而“宝万之争”无疑具有重要的标杆意义,“这也体现了我国的资本市场在不断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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