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期待什么样的物业服务
- 发布时间:2016-03-15 03:35:55 来源:西宁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樊娅楠)物业管理质价不符、服务质量有待改善等问题成为业主投诉吐槽的主要内容。而在“你服务不到位,我就不交费”及“你不交费,我就不服务”的怪圈中,物业费收缴率低,无法保证小区物业基本的服务,物业似乎同样也很冤枉。
“宅者人之本”、“人因宅而立”。按现在的话说,安居才能乐业,住得舒心了,生活就更有奔头。以往,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产生纠纷,因没有人主持“公道”,往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是非难断。
【话题一】暖气费该怎么交?
新房未入住,物业却要业主交纳暖气费;业主嫌暖气太热,拒交暖气费,物业却不同意……近年来,随着一些居民手中空闲房的增多,冬季不居住的空闲房该不该交采暖费,或是该交多少采暖费等问题日益凸显出来。
●业主观点:不用暖气就可以不交费
前年,刚买下城西区海湖新区一处新房的宋先生,由于去年冬天不打算入住,这个采暖季的暖气费自然也不愿交;然而物业却说,即使不入住,也要交纳暖气费。“不用也得交费,这算什么道理?”宋先生抱怨道,一到冬天,就要交纳两套住房的暖气费,一套就要两三千元,真是吃不消。
市民罗女士表示,她所居住的小区,光照很好,家中温度本来就很高,每到供暖期,家中温度热得让人受不了,因此,她想要将暖气停掉,不再交暖气费。但是,物业根本不同意。
●物业说法:集体供暖无法单独停暖
某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的集体供暖管道设计都是连通的,无法对个别用户停止供暖,因此,即使房屋中没有住人,也需要交部分暖气费。
●法律依据:交纳暖气费有法可依
根据《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有明确规定,物业交付后,业主未实际入住的,按应交纳物业服务费数额的70%交纳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设计为集中供热,业主要求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与供热单位签订停热协议。停止供热的业主,应当按采暖费总额的50%交纳费用。可能危害其他用户用热或者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不得停止用热。
【话题二】公共设施坏了谁来修?
小区单元门频坏,暖气管道爆裂,健身器材损坏无人理……业主交了物业费、公共维修金等费用,物业公司却没有对小区内的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导致多项设施损坏。甚至有些物业公司,还要求由业主出钱进行维修。那么,公共设施坏了应该由谁来修?
●业主观点:修理费应由物业出
“我们花了钱,却没有得到应有的物业服务。”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告诉记者,该小区有232户业主,自从2012年年初交房后,一直是物业公司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除了负责安保尚可外,对小区内设施维护、绿化保养,都没有做到应尽的责任。时间一长,小区内的一些设施出现损坏,业主知会小区物业希望能予以修理,但是物业口头答应却不见行动。
●物业说法:物业费低无力支付
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由于小区物业费用低,小区单元门频坏,之前的维修费用全部由物业支付后,再加上要支付一些杂费,很难再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
【话题三】什么样的服务才能称为星级?
如今,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物业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甚至成为人们选购住房的重要参考条件与因素,它从最初简单的保安、保洁、维修、绿化等功能,已经上升为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与社会和谐密不可分。物业服务质量,逐渐成为市民安居必不可少的因素之一,那么,什么样的物业服务才能称得上是星级呢?
●业主观点:既要提供服务还要保证安全
家住海德堡的小张认为,她所居住的小区物业就提供了星级服务。不光能为业主提供安静干净的居住环境,当业主家中出现管道破裂,灯泡损坏等问题时,物业也会提供相应的维修服务,只需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让人安心。不仅如此,物业还会提供相应的娱乐配套设施,供业主享用。胡女士表示,管道破裂需要维修是日常家中经常会遇到的事情,如今,很少有物业能够做到,希望物业能够与业主经常沟通。
●物业说法:沟通困难望成立业主委员会
城北区某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曾经尝试与业主沟通,但是业主众多,大家众说纷纭,很难统一观念。成立业主委员会很重要,希望由业主代表跟物业沟通,了解需求,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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