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释放田湾核电站4号机组首台主设备安装前控制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3-11 16:53:45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释放田湾核电站4号机组反应堆压力容器吊装控制点的函》(苏核发〔2016〕42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检查组于2016年3月1日至2日,对田湾核电站四号机组反应堆压力容器吊装前的准备情况进行了核安全检查(检查报告见附件)。检查结果表明,4号机组压力容器已基本具备吊装条件。我局同意你公司在完成检查报告中相关核安全管理要求和全部吊装先决条件,并经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确认后,可以开展4号机组反应堆压力容器吊装工作。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核安全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4号机组的反应堆压力容器吊装及后续一回路主设备的安装工作,切实按照设计和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大纲的要求开展建造施工活动,确保机组建造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我局和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报告。
附件:田湾核电站4号机组首台主设备安装控制点核安全检查报告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3月7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