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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中间人 被骗15万元

  • 发布时间:2016-02-16 07:32:13  来源:长春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长春晚报记者 康重华

  两年前,一直从事承包变电工程的王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自称企业高管的李某某,李某某承诺如果王先生交些中介费,就可以将一份利润在30万元左右的变电工程包给他,可不想,当王先生真的将中介费交给李某某后,李某某就消失了,而这一消失就是两年多。

  包工程认识企业高管

  王先生是黑龙江人,多年来一直从事承包变电工程工作,他说做这行的工程通常都是通过朋友牵线介绍。2013年8月份王先生经过一个生意伙伴介绍,认识了自称长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某,李某某说他手中有一份变电站疏通工程,急需找人承包,感觉王先生的工程队比较专业,就问他有没有兴趣承包此工程。

  “他给我粗略算了一下工程收益,如果工程进行顺利,我将获得30多万元的利润,我觉得这工程值得一做,就问他如何合作。”15日,王先生说,李某某当时表示如果从他手中承包工程,需要花费15万元的中介费,这些中介费也属于工程抵押金,来证明王先生的经济实力。

  工程是真 中间人是假

  随后李某某告诉王先生,他可以在公司内部操作,让王先生直接中标签合同,但王先生要保密,不可以在外面说认识他。

  听了李某某的话,王先生回家和家人商量了一下,觉得15万元的中介费虽然有些高,但是还可以接受,于是联系了长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确定了工程的真实性。

  “当时我在那家公司确定了工程的真实性后,就跟他签了工程。”王先生拿出工程合同告诉记者,2013年8月中旬李某某将他约到了长春市南关区的一家旅馆,拿出了一份建筑工程劳务合同给他签,然后收取了他15万元的中介费,之后就让他回家等消息。

  “我当时相信了他,就回家等消息了,可半个多月后,我竟然收到消息说长春这边工程已经施工完毕,施工方另有其人。”王先生说,这时候他再给李某某打电话,李某某找借口说不在长春,随后王先生联系将李某某介绍给自己的那个朋友,得知那个朋友跟李某某只是在一个饭局上认识的,并没有深交。

  于是王先生赶紧赶到长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变电站疏通工程是真的,但是公司根本没有李某某这个高管。随后,王先生再也没有联系到李某某。

  律师说法

  李某某属于经济诈骗

  得负法律责任

  面对这样的情况,王先生在南关区公安分局经侦部门报了警,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随后,记者联系了长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李某某不是他们的员工。记者电话联系了李某某,但其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今年过年时,王先生的朋友再次联系到了李某某,李某某表示愿意解决问题,但等年后王先生来长春时,李某某又消失不见了。

  针对王先生的情况,吉林实达律师事务所马群英律师表示,如果情况属实,李某某属于经济诈骗,应该负法律责任。“现在我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王先生说,在此他想对李某某说,如果其是一时糊涂,希望能站出来解决问题,如果其不知道迷途知返,他一定会继续维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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