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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协会认同本报观点 撤单数据应早日公布

  • 发布时间:2015-12-28 07:33:32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文:记者李凤荷

  记者周记

  本版上周一刊出记者评论《中介虚假网签“刷单” 协会理应“清理门户”》,从上海中介披露二手房恶意网签“刷单”延伸到广州11月狂飙突进的中介网签成交,建议行业协会应公布每月中介网签“撤单”的数量并进行调查,以此“清理门户”,规范市场。有关评论引起行业热议,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长吴忱日前联系本报记者,赞扬本报的评论并感谢本报对协会工作提出的建议。协会在监控11月二手房网签成交时也觉得数据有点“蹊跷”,据协会统计自“3·30”新政实施后,过去几个月中介促成的二手房交易基本在3000~3500宗,11月中介促成4190宗,同比增长126%,环比增长53%。由于目前负责二手房网签系统的部门正进行机构改革,协会目前尚未能与有关部门拿到每月中介撤单的数量统计,他认同有关数据应早日公开,可为市场和买卖双方提供参考。

  据了解,广州市自2011年1月1日进入二手房网签时代,在网签系统启用初期阳光家缘曾每月公布网签撤单(二手房网签系统称之为“已退案”)的公示,当时甚至也有中介公司网签排名,不过由于广州二手房市场较稳定,有关数据并没有引起各方注意或质疑。随后,网签撤单公示以及中介公司网签排名等数据并没有公布。今年,网络电商大举进军广州二手房市场,有关公司频频公布二手房网签排名以彰显市场占有率,对此部分行业人士认为由于网签有撤单的可能性,网签宗数并不能真正反映二手房成交。

  据了解,二手房撤单(退案)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网签合同发生重大更改,需要撤销再重新签署,这种情形只是对已成交合同的修改,最终也会重新网签,并没有对网签宗数产生影响;另一种则是网签撤单,有关交易就此终结,有产生“刷单”造假的嫌疑。业内人士表示,电商经纪为冲个人业绩,网络电商为公司业绩,都有可能产生“刷单”的动机。

  吴忱表示,撤单数量是一个客观数据,而撤单或变更的具体原因只有中介公司才更了解,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产生消费者投诉或者中介人士的投诉,撤单的原因或不得而知,故此对社会大众而言,了解撤单数量有助于更好地了解二手房市场,不会被单一网签数据而误导。中介协会以往曾收到少数业主的投诉,涉及中介擅自把房源进行网签,恶意“锁盘”。不过,这种情形通常是在买卖双方与中介谈到最后阶段,业主对谈好的条件进行反悔,部分中介为确保其中介服务费而拒绝撤销网签。吴忱表示,由于网签必须填写业主全名、身份证以及房地产权证号,业主一般在准备签约之前才向中介提供有关资料,否则中介很难拿到这些资料擅自进行网签。

  本报将持续关注中介涉嫌“刷单”的事件。对该问题不吐不快的业界人士,了解“刷单”内幕的“深喉”,或是曾经遭遇中介擅自网签恶意“锁盘”的业主,敬请联系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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