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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嘉机场部分商品实行7天无理由退货

  • 发布时间:2015-12-12 06:33:59  来源:长春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富沛海)在长春龙嘉机场买东西,如果价格高了就可以退货。近日,市工商局机场分局、市消费者协会与部分特许经营商在长春龙嘉机场举行签约仪式,正式推行“7天无理由退货”。

  据了解,长春龙嘉机场针对机场零售商业常出现的申投诉问题,决定对机场内商业服务网点的服装、鞋帽、皮具、箱包等商品,实施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消费者在此购买的商品,可以凭购买凭证要求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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