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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调高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 发布时间:2015-12-09 10:33:42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2016年1月起,江苏省镇江市将执行新的政府采购公开数额标准,部分集中采购品目的限额标准也将有所调整。

  该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修订〈镇江市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明确了新一期政府采购范围。2016年目录延用了2015年目录中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即货物类、服务类均为“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20万元”。工程类中,房屋建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及修缮工程的限额标准为“采购预算100万元以上(含)”;其他类工程,为“采购预算100万元以上(含)”。新目录同时明确,政府向社会购买的公共服务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属于政府采购范畴,资金管理适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具体购买操作按照《镇江市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细则(暂行)》执行。

  根据2015年集采目录,货物及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50万元以上(含)”的,均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2016年目录调高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货物及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80万元以上(含)”,以及工程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上(含)”,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2016年目录还调整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部分品目。货物类方面,小型机、LED显示屏等品目的采购限额标准都有所提高,还新增了掌上电脑、存储设备等品目。工程类细化为建筑物施工、构筑物施工、建筑安装工程等5个二级品目。服务类方面,重新设置了二级品目分类和编码。其中,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等品目的限额标准由“市采购预算本级(含区)10万元以上,辖市5万元以上”调整为“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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