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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小区不交物业费就没有投票权 律师:此举违法

  • 发布时间:2015-11-22 13:1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刘梅卿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一直以来,像欠缴物业费这样的纠纷在很多小区都普遍存在,对此有没有遏制的办法呢?在南京河西的一个小区,在《业主规约》上作出了一个对于欠缴物业费的业主,停止其一切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样的做法近日引来不少业主的质疑。

  位于河西的凯旋丽都小区近日面临着和物业公司续约的问题,是否续约需要业主们投票来决定。小区物业认为,部分业主没有缴纳物业费,因此将这些业主排除在投票人之外。这引起了一些没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们的不满。但是也有业主表示支持,不缴纳物业费就不可以参与小区管理。对此小区业委会介绍,小区的业主规约上面有规定,对于欠缴物业费的业主,停止一切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目前凯旋丽都这个小区,600多户业主中,有100多户都存在着欠缴物业费的情况,凯旋丽都小区的业委会的丁先生也告诉记者,对此他有也点拿不准,这段时间他们多方询问,也没有一个有效的说法。

  对于凯旋丽都小区业委会的做法有法律界人士认为不妥。在他们看来,小区业主投票权基于本身的物权而获得,而物业费欠缴只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债务关系,两者不能混淆。正常的维权渠道应该是物业公司向人民法院来起诉,要求业主来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这是一个合法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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